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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天大地大,医生最大,于是眯眯眼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做了个“请”的动作。

    在雷昂易容时,奥斯卡从养狗场的某个角落把詹姆斯抓了出来,这小子闲来无事,居然带着休息好的伊迪丝玩户外烧烤,吃烤鸡腿吃得满嘴流油。

    当他们回来时,几乎认不出雷昂了。

    金发碧眼的俊美青年,被易容成了有着灰色长发、灰色眼睛的颓废摇滚青年,除了肥大的裤子和短袖衫,还不伦不类地在外面披着一条破旧的长风衣,脚上穿着长筒皮靴。

    假睫毛和银色耳夹,涂着绿色口红和蓝色指甲油,眼影更是浓到能刮出粉来,各种色彩调色盘般一应俱全,可谓非常之非主流。

    一眼看去,便觉得他可能还有辍学、飙车、酗酒、暴力、嗑、药之类的小毛病,随便躺在地上都会被路人远远躲开——因为怕被碰瓷。

    只有那熟悉的眼神以及神态细节偶尔还会出现,这个是改不了的。

    詹姆斯看了一眼便笑得前俯后仰,手里的鸡腿都掉了,眼镜也笑得从鼻梁上滑下来:“雷昂,你照过镜子吗?”

    “我哪敢。”雷昂郁闷地回答。

    看不见,只当不知道自己变成什么样,自欺欺人。

    艺高人胆大的医生同样没有放过其他人,在他的妙手下一支风格破旧的黄钻贵族乐队新鲜出炉,不管是奥斯卡的绿色短发还是伊迪丝的粉红长毛都令人印象深刻、避而远之,再搭配那些破烂乐器,街角边随便一蹲就可以开始讨钱。

    戴上墨镜摆出pose站成一排,更是完美将“全员恶人”四个字体现得淋漓尽致。

    “艹,这种形象逃出去,我宁愿去跟海因斯同归于尽。”奥斯卡扯着身上的基佬紫皮衣,低声骂道。

    “你去啊。”只有詹姆斯觉得自己的新形象很有意由,又碍于不能自拍到网上炫耀一番,只好笑嘻嘻地揶揄奥斯卡,占点口头便宜。

    “医生,很有品味啊。”雷昂讪讪地说。

    “不用恭维我,我只是年轻时玩过摇滚。”医生态度很跩地回答。

    雷昂可不是想讨论这个,又没法不失礼节地表达心中郁闷,只好苦笑道:“医生还真是多才多艺啊。”

    医生看了他一眼,道:“都说了不要恭维我。”随后,反手塞给他一个小包,颇为傲娇地道,“看你们也不会买,这里面都是你们能用到的东西,看在你这么有品味的份上,送你了。”

    “那可真是,谢谢。”

    在他们易容的时候,另外那些身份不明的人已经七手八脚、咋咋呼呼地将伤员抬上了车,眯眯眼跑回来叫他们:“我们快出发了。”

    这群人开的是两辆面包车,车厢很大,第一辆车上已经放置了伤员,于是雷昂等一行人被送进第二辆车里,后排很宽敞,正好放得下来们和其他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