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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二煜!你皮痒啦!是不是想打架!”

    就这么一路吵吵闹闹,等坐上车,在路上开了半个小时,花潜就没有闹腾的力气了。

    原因很简单,虽然白虹煜说了路会很远,很偏僻,但花潜是真的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还能坐上这种拿胶带粘着破败车门的面包车,在颠簸的山路上感受着自己迫不得已如同抽风一般疯狂用头撞击车顶的快乐。

    无论他怎么横着躺,竖着坐,千变万化地调整姿势,都像是一颗在桌面上撞来撞去的桌球,颠得他晕的都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这路怎么是这样的啊……”花潜的眼睛都快晕成了蚊香眼,“我这辈子就没坐过这么晃的车……呕,我想吐。”

    白虹煜双手环抱着,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虽然他的脸色也不好受,但这副大佬一般从容不迫的神情还是比花潜看上去淡定多了:“你还闹腾什么呢,闭着眼可以减少对内耳前庭平衡感受器的刺激,你再盯着窗外,到时候吐了我可不帮你洗衣服。”

    “我很少看到这种地方嘛……”花潜好奇地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满山郁葱,还有路边土块与杂草丛生的坑洼土路,又对林溯雨道,“溯哥,你都不晕的吗?”

    林溯雨闲闲道:“不晕啊,只要保持你人体抖动的频率和车体一致,就可以达到物理上的相对静止,一点都不会晕。”

    “这是真的吗?”花潜听得云里雾里,总觉得这套听上去很有道理的理论有哪里不对。

    “当然是假的。”

    “……喂。”

    等到终于可以下车的时候,已经是三个钟头以后的事了。

    在绵延的群山中蜿蜒爬行了如此漫长的时间,几个人手脚都有点软,林溯雨在下车的时候还腿一弯差点扑倒在沙地上,还好白虹煜手疾眼快一把拉住了他,这才避免了靠脸吃饭的未来偶像破相的悲惨事件发生。

    而被颠到车后备箱、和一堆膨化食品挤在一起的花潜此时半点清醒过来的意思都没有,抱着一包雪饼睡得正香。白虹煜都忍不住咋舌了:“阿花真的是有够不挑的……”

    他本来还担心富贵人家出身的花潜会不习惯,虽然平时在红光的时候,花潜已经显得很随遇而安了,但红光再怎么穷,公司坐落的位置也是帝都,该有的硬件设施全都有,路面也修得平整。

    跟这样山路十八弯的乡下完全不是一个情况。

    费了好些劲才把花潜喊起来,几个人拖着行李箱正想走,从大敞开的车门中,悠悠飘出司机的话语:“哎,老婆,我今天可能要迟一点回来……对,接了三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混混……”

    三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混混”:“……”

    几个人互相看了看——林溯雨就不用说了,顶着一头在人群中可以当灯泡的金毛,白虹煜则是满头乱翘的银卷毛,唯一一个黑发的花潜还穿着一身HIPHOP风的卫衣加长裤,头上反扣着印满了“Oxicer”logo的棒球帽,走路再拽得像个二百五的话,拎条棍子叼根烟都可以去当头号马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