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已经收了动作,摘了脸上的山羊面具,转过头来对重六微微一笑,“我重新排布了客栈的地气,把之前水鬼留下的秽排出去了。这样你我不在也好安心。”
重六连忙收起脑中“大不敬”的思绪,笑嘻嘻地对祝鹤澜说,“东家,小槐说它没吃饱。”
“一会儿我再给他喂点血便差不多了。”祝鹤澜看着嗷嗷待哺的槐树,叹了口气,“有时候,也会觉得有些对不住它。我本是它的祭司,应当一心一意为它考虑。”
重六歪着头看着槐树,笑道,“东家你已经是个很护崽子的老父亲了。”
“父亲就罢了,能不能不要加那个老字?”祝鹤澜不满道。
重六哈哈笑着,继续道,“小槐也不是很想长大。更多的恐怕还是嘴馋吧。”
祝鹤澜略略惊奇地看着重六。
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有除了他以外的人和槐树产生如此强的共情。
或许是因为原本六儿共情能力就比一般人要强,只是听到故事就可以将自己代入到当时的情景中去。再加上他自愿为槐树喂血,于是竟与槐树建立了某种联系。
原本每棵幼崽都应当有一巫一祝,但是通过试炼的僮子严重不足,最后才变成每棵幼崽只有一个祭司的状况。现在看来,六儿竟很有潜力?
可能吗?在千年之后,竟然出现了可以一直陪伴他和槐树的人?
重六已经走到他面前,和他肩并肩站着,伸出手腕来,“东家,把我的血也给它一些吧,能多吃一口是一口。””……你确定吗?”
“确定啊,我血可香了,每次跟朱乙住一屋,蚊子不咬他就盯着我一个人咬。”
祝鹤澜目光温柔地望着他的跑堂,取出别在腰间的弯月形匕首,将自己的手掌心划破,而后将匕首递给重六。
重六也如法照办。两人同时伸出手,血顺着掌心流下,淌在树根纵横的地面上。许多条细细的树藤立时缠绕过来,绕着他们的手臂、手腕、每一根手指。树梢在伤口附近吮吸着血液,竟不知不觉将两个人的手越拉越近。
最后,两人的手被绑在一起,手指手背紧紧贴着。
重六有点不好意思,也不知道槐树是不是故意的。祝鹤澜却低笑着,“看来槐树真的很喜欢你,怕你跑了。”
重六瞟了掌柜一眼,轻声问,“只有槐树喜欢我吗?”
他声音太轻,祝鹤澜没有听清,“什么?”
“没什么……”重六慌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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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鹤澜和重六架着马车、缘初则骑着他自己的马,三人一道出了城。缘初有他自己抄近路的方法,三人便约在苔陇镇附近的重明城相见,而后便分开行动。
掌柜和重六寻了一条偏僻无人的小路,打开了近路一路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