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鹤澜一边脱了外衣端着盘子上床一边道,“小舜在厨房看到我拿早餐给你,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重六哈哈大笑,“从今以后我就是半个掌柜了,他们全都归我管!”
“你这还没正式过门,就已经要耀武扬威的了”祝鹤澜拿起一枚滴酥塞到重六嘴里。重六用嘴接过,顺便还舔掉了掌柜指尖上的乳酪。
掌柜的眼神一下子深了,“六儿,你这是玩火。”
重六无辜地眨眨眼睛,“我干什么了?”
“……”
于是热腾腾的早餐被放到了一边,等到再被拿回床上的时候,热茶汤都凉了。
重六懒洋洋地趴在床上,觉得一根手指头也不想动。手在枕头下面摸了摸,摸到了刚才从衣服里找出来的东西。
“对了,这个我已经修好了,送给你!”
祝鹤澜一看,这不是之前在重明城夜市买的那只机巧百灵鸟?
“你一直都没丢?”祝鹤澜震惊地接过来,将小鸟放在掌心,拧了拧发条,它便翕动着鸟喙,伶俐地走动起来。
重六笑嘻嘻的,“答应送给你的,怎么能说话不算话。”
祝鹤澜万分珍视地捧着那只精致的百灵,眼睛笑得弯了起来。少了几分平日里的老成持重,倒是显得有些天真了。
“六儿,你的嫁妆,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重六立刻把盘子里的水晶枣冲他丢了过去。
第111章 千人鼓(5)
重六站在杂事栏前,伸手撕下了不知名的人留下的对联。短短一日时间,玄武先生便已经遣人回了信,定于五日后在位于天梁城往京畿路途中会经过的一座白茅山中因一场大火儿荒废的观音庙中见面。
若是从前,要见到两位百晓门首座,足以让重六紧张得茶饭不思的。但如今他却心如止水,该吃吃该喝喝,蹲在门口跟癞头乞丐一起吃着烤鸡聊天,淡定到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是因为知道了自己压根不是人的身份,所以觉得相比起来,大概自己更吓人一点?
客栈放了三天假,第四天开张后客人也稀稀落落。大过年的,正是回家乡和亲人团聚的时候,没几个人会在这个时候跑出来住店,最多就是饭点时稀稀落落来几个客人。
重六每天拿着鸡毛掸子这儿掸掸那擦擦,虽然清闲,精神却没有他预想中那么好。
他已经从与朱乙共享的小屋里搬出来,住进了掌柜的小院。每天晚上与心上人同塌而眠,免不了总要折腾一番,累也该累得睡死过去一觉天明了……
可是重六经常做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