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说着便笑了,道:“我呀,这条命是伏城救的。”
金铃也不需要周玄逸回应,自顾自的往下说道:“按理说呢,救完也就各走一边两清了,我非赖着他学功夫,伏城那时候还是一个流浪刀客,我当时死皮赖脸的赖着他,就是想让他离不开我。伏城是个好师傅,他教我怎么杀人,怎么活下去。”
周玄逸和伏城的误会早就解清楚了,但听到金铃自己说还是觉得奇异。周玄逸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在他刺杀张金生之前总觉得伏城看上去软怂软怂的,又不能杀人,功夫应该也就一般。但他从来没换一个角度想过,伏城能教出金铃这般身手,自己的实力不会差。
金铃说话的时候很得意,少女的眉头高高扬起,提起遇到伏城这件事似乎让她很开心,道:“功夫学成了,但我还是赖着他,他走到哪里我都悄悄跟着,伏城怎么赶我都不走,他不能杀人,跟人打架太吃亏了,有一次他快死了,是我从背后杀死了那个人。把伏城和那个人吓了一跳,那个人死之前眼睛都瞪着,他怎么会想到会有一个小姑娘藏在树上呢?伏城这条命也是姑奶奶我救的。”
“后来我就成为了伏城背后的刀,你别小看我,我可是伏城的保命符,要不是我,伏城早死了八百遍不止了。”
金铃说话的时候对于杀人这件事没有任何的敬畏心,好像杀了就是杀了,能够杀死威胁伏城的人,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
金铃没有任何的正义感,她所有的价值观都建立在伏城一个人身上,伤害伏城的就是坏人,喜欢伏城的就是好人。这也是为什么金铃喜欢周玄逸,她的后半辈子就是为了报答伏城活着的。
周玄逸第一次听金铃说起和伏城相遇的过去,听了金铃的话,随口问道:“你为什么对他这么好?”周玄逸百思不得其解,金铃甘愿做伏城背后的一把刀,从头到尾都贯彻着伏城的意志。伏城到底对于金铃有多大的恩情?
“他人好啊,总归我也没地方可以去。”金铃说着说着突然声音弱了下来,估计是想到了和伏城的争吵,她踮着脚尖,像个不安分的小女孩。
金铃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脚一天比一天大,绣花鞋上磨出一个小小的洞孔。伏城是个大老爷们儿,却总是细心的给金铃挑绣花鞋,伏城挑绣花鞋的样子窘迫极了,但他还是能买回来,穿在金铃日益生长的小脚丫上,想到这里金铃有些后悔,道:“其实告诉你也没什么,我没对别人说过。”
周玄逸僵在原地,也没吱声。
金铃深吸一口气,手指着西城亮起的那条玉带,缓缓说道:“我从百花街来。”
金铃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但每一个字都咬得极其清晰,她一辈子都不可能改变这一点,她的出身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