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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照片,就是当年案发,江城警方在现场调查时拍摄的。如今,照片上的这些景物,都已经不在了。

    时光飞逝,社会巨大发展,使得这片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20年前的那起命案,却不会被时间掩盖,真相也随着犯罪嫌疑人唐军的落网被一一揭开。

    当年经过现场侦查,警队认为小溪并非第一案发现场,而是在附近的一座小屋里。因为在那里,警队找到了一块带血的方型大理石边条。

    由于案发的郊外当时住户稀少,侦查难度很大。除了作案工具和现场血迹,警队并未查到更多线索。受当年技术条件限制,这些物证,也未给破案带来关键突破。

    通过对死者唐振身份的排查,警队倒是很快查到,唐振不是江城本地人,他来自大理喜家镇。1998年4月,唐振同妻子林某玉及老乡唐军一起来到江城。

    三人同居一室,白天唐振单独出去踩点,晚上再带唐军一起盗窃。因此白天就经常只有唐军和林某玉在家,时日一长,两人就有了暧昧,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

    毕竟住在一个屋檐下,唐振迅速发现了两人的暧昧关系。但他却没赶走唐军,而是以此事相要挟。

    自此,唐振经常对唐军谩骂、殴打,逼其单独出去盗窃,得手之后又不分给他钱。开始,因为愧疚、恐惧,唐军选择了默默忍耐。

    谁知,唐振对唐军的欺压愈演愈烈,唐军渐渐心生怨恨。98年12月底,因为唐振再次要他独自去偷一家五金店,唐军积累的怨恨终于爆发。两人在五金店旁废弃的空屋内争执起来,唐军就顺手拿起门口破损的大理石边条,砸向了唐振的后脑……

    唐振被砸昏迷之后,唐军把他拖出空屋,从桥上扔到小溪里,就匆匆逃离了现场。

    第二天一早,唐军回到住处,对林某玉慌称昨晚并没和唐振在一起,就收拾东西逃回了老家。

    警方马上找到了林某玉,告知唐振被害,要求她配合调查。但林某玉的态度,让警方感觉她有所隐瞒,加上二人之间的暧昧关系,当时江城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某玉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半年后,因没有证据,林某玉被释放,她就回了老家。但是,丈夫被杀,凶手极可能是她的情人。在相对闭塞、都是亲戚的大理农村,林某玉备受压力。她找到唐军,并和他一起跑到了贵州。

    然而,逃亡的日子非常坎坷。因为不敢暴露身份,他们打工只能拿别人一半的钱,每天过的提心吊胆,只要一有风声,就要马上搬家,逃离此地。

    在这种压抑的生活中,林某玉患上癌症,早早去世。唐军有时候,好几天没人说话,实在孤寂,就辗转联系上了,当年也在申城打工的大哥,他少年时过继给别家的阮明。

    考虑到最危险的地方也最安全,加之一些其他的复杂心理,唐军又重回了江城区。

    阮明念着唐军是唐家唯一的根苗,只得冒险将他藏匿起来。唐军就终日躲在那个,只有十几平方的小屋里,不见天日。一日三餐,全靠阮明送来。而阮明,一见警察警车,一听警笛,就精神高度紧张,从而引起了焦旸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