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寻,我欠你一个告白。”
说话间,他牵住江寻星的手,一点一点,江寻星的手指细长,指腹很软,手心常年是冰的。
十指相扣的感觉很不一样,没有一点缝隙,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对方掌心里流淌的温度。
“你的手很冰,得有人帮你捂热,我希望能够是我。”向晚说,“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
掌心里碰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向晚还藏了一枚戒指,和刚刚塞进来的那枚不一样,被向晚捂得发热。
他在抚摸江寻星的指节,想要悄悄替他戴上。
两人就保持这个姿势,呼吸肆无忌惮的在两人之间乱撞,向晚很紧张,虽然他尽可能保持从容不迫,指尖却依旧在颤抖,戴上戒指的动作小心又谨慎。
江寻星也是。
即使每一天都见,甚至睡在一张床上,也受不了这样轻柔又深情的耳鬓情话,心脏不由自主的砰砰狂跳。
戴上戒指他们就真的在一起了。
时机很不对,前一刻他还在发脾气,距离下一场比赛也只有十几天时间,可这种事往往没有任何可预见性,就像江寻星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喜欢上向晚了一样。
仔细想想,刚刚那脾气也发得没那么有由头,他在准备礼物,向晚也是,虽然名头不一样,归根到底都是送到对方手中的。
心里想的都是对方。
尺寸正好,江寻星没有拒绝,戒指戴得很顺利。
指尖颤了一下。
“我不想追你了,寻寻。”向晚在他耳边说,“我们谈恋爱吧。”
呼吸逐渐变得急促,心脏跳动无比剧烈。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由向晚说出来时几乎带着令人不能拒绝的魔力。
——没有人会想拒绝。
江寻星低下头,将额心倚在向晚肩上。有时候他喜欢做这个动作,低下头就可以不用看向晚的眼睛,也不会被他捕捉到自己眼神里的慌乱。
可向晚还是看得到。
情绪没法掩藏,挡住眼睛,还有其他地方,江寻星的耳根很红,脖颈也红,皮肤白皙的少年泛起一片红时总有种格外柔软的感觉。
江寻星就抵在他肩上,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们刚分手。”江寻星说,“等比赛结束……再说。”
向晚笑了,很轻的一声:“这是答应还是不答应的意思?”
“答应。”江寻星回答得很快,早在一个月前就自我答应了,然而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比赛结束后答应,十三天后……”
告白过了,话说出来和暧昧的时候感觉不同,两个人之间隔的那层东西消失了,说话做事都不需要再用来猜测,熟悉到一定程度就能自然而然的知道对方的话里到底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