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页(1 / 2)

从而滋生了很多无所事事,苟活度日的人。

    有手有脚,却不愿意自谋生路,脚下踩着煌煌大道,却喜欢走捷径,不知廉耻,不知大义,有些人是被生活所迫,有些人是自甘堕落。

    这类人,被叫做混混。

    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蹭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这类群体逐渐发展壮大。

    逐渐回暖的经济,以及打压管制力度疲乏,给了滋养他们的土壤,其中以北方为最。

    裴南曼的父亲就是出生在六十年代,活跃于七八十年代,枪毙于九十年代的枭雄。

    裴南曼从出生到记事起,一直生活在北方某个小城外的镇子,住在白墙黑瓦的宅子里,和姐姐一起生活,还有一个年迈的保姆。

    三岁那年,她第一次见到父亲。

    十岁的姐姐拉着她的手,在中堂等候父亲。

    父亲这种东西,在当时三岁的裴南曼心里,没有任何概念和参照物。

    所以当那个男人来到这里,高高举起裴南曼的时候,她吓的哭出来,两双小腿死蹬男人的脸。

    “大哥,没事吧。”一个心腹递上来手帕。

    被蹬出鼻血的男人非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我这闺女,贼有力。哈哈哈。”

    自那天起,裴南曼开始被督促着练武,因为父亲觉得她是练武的好料子。

    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呸,练武要从娃娃抓起。

    也是那天之后,裴南曼知道父亲是什么样的“东西”,姐姐说是这个叫父亲的男人,和叫做母亲的女人,合伙把他们生下来的。

    至于怎么生的,裴南曼不知道,也没去想这方面的问题,否则她姐姐可能会说,牵个手生出来的。

    毕竟姐姐也不可能知道,那年她才十岁。

    姐姐还告诉他,家里原本有两个哥哥,因为帮派性质的仇杀而夭折,母亲在生下裴南曼后,大出血死了。

    “曼曼,再给爸几年时间,爸会接你回省城。”男人摸了摸她的脑袋,离开了。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男人就会来看望两个女人,偷偷摸摸,带的人不多,都是心腹,半夜来,半夜走。

    每次都会给裴南曼带零食、玩具。

    裴南曼也从开始的抗拒,到期待,每天数着时间想见到爸爸。

    有一次,父亲没有来,她在中堂从半夜等到黎明,睡在姐姐的怀里。

    第二天,一个男孩敲开了大宅子的门,那个男孩叫曹兵。

    “我,我是你父亲的门生。”曹兵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站在内院门口。

    男孩的视线跟着在花树下奔跑的小女孩身影,略微失神。

    “我不得不插嘴,”秦泽说:“曹兵是萝莉控?一点品味都没有,萝莉是可爱,但怎么比得了御姐,啧啧,色授魂与。”

    说完,他被裴南曼狠狠踢了一脚。

    ……

    “你是谁。”小小的裴南曼转身,叉着腰。

    “我是你爸的门生,从小就没了父母。”曹兵说:“裴爷让我过来,因为我年纪小,不显眼。”

    “我爸呢?”

    “他受了重伤,来不了。”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