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她哥哥出面,卢振宇的安全想必问题不大了。
这趟省城之行,情况复杂超过了想象,原本认为最多遇到一些警方的阻力,没想到更可怕的是省城道上的一帮亡命徒,自己一个半大老头子,带着女儿和徒弟开着个小破车前来,根本就是从群鲨口中抢肉啊!
……
卢振宇靠在破沙发上,慢慢醒过来,只觉得浑身都疼痛无比,他眯着眼睛,打量着周围。
这像是个廉价旅馆的标间,充斥着霉味,墙纸有不少鼓泡,还有大块的污渍,地上的复合地板也污损不堪,窗帘拉着,室内光线昏暗。
汉兰达上的三个人都在房间里,一个人搬把椅子靠门坐着,低头玩手机,一个人坐在床上,正用匕首剔指甲,第三个人靠窗站着,不时地掀开窗帘,往外看着。
卢振宇想站起来,发现自己双手被反铐在背后,手腕的感觉并不是金属的手铐,而是塑料束缚带。
他挣扎了一下,挣脱不开。
三个人听到动静,同时看过来,拿匕首的那个人一笑,走过来道:“弟弟,醒了?”
卢振宇注意到,他手里的匕首,正是自己的大剑鱼。
他冷冷地看着那人,问道:“你们是蒋先生的人?”
要在以前碰到这种场面,卢振宇早就吓得不敢说话了,但是现在,他感觉已经浴火重生,变身跟“死侍”有一拼,不管遇到什么危险,都心中有底了。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背后的塑料手铐,只要能弄开,面前这三个小子,只要他们没枪,卢振宇有信心把他们都放翻。
那汉子拎着匕首,笑呵呵地坐在旁边,在手中掂了一下:“刀不错,有品位。”
然后,用大剑鱼在他耳朵上比划着,笑道:“小子可以啊,听说有人把赵大头的耳朵弄掉了,是你干的吧?”
卢振宇耳朵感受着刀刃的一丝寒意,心道消息够灵通的了,赵大头耳朵刚掉,这帮人就知道了,看来真是一伙的,想想也是天道循环,当记者以来不过十几天时间,自己已经把两个人弄成一只耳了,一个老六,一个赵大头,如果人家把自己耳朵割了,那才真是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那汉子笑道:“不过没关系,赵大头一个放高利贷的,我还犯不着替他出头。”
他慢慢把刀刃移在卢振宇脖子上,在喉结和大动脉之间来回比划着,阴冷地说道:“弟弟,哥劝你一句,为人做事,千万别有啥非分的想法,先想想你一个穷屌丝配得上吗?就算让你弄到手了,你有那个命消受吗?现在这社会,啥阶层就是啥阶层,一个阶层一个命,穷屌丝是穷屌丝的命,白富美是白富美的命,你一个穷屌丝整天想着逆袭,还想走捷径少奋斗,呵呵,哥哥最看不起这样的人了。”
说着,一伸手,另一个人递过来一把乌黑的手枪。
卢振宇瞳孔收缩了一下,竟然真有枪!看金属光泽的质感不像是假的,顿时他浑身上下肌肉紧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