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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红爱李寻欢,虽然最终选择退让,却意外的得到了这一切…难道不好么?

    我想若然最终,林诗音回到李寻欢的身边,这故事也就落了下乘…当初小李探花所选择的离别,不正同他自己掷出的一柄飞刀一般么?

    刀出则中,无可回头。

    十年的漂泊结束了…上一个故事结束在李园,这一个故事结束在兴云庄。

    欢即在此!

    是他守望林诗音的身影在此,林诗音能了解他这一分心,两相皆欢。

    欢即在此!

    是他在这里重新找回了那份情,友情,活着爱情…喜悦了,一切已可以解脱,再没有苦酒,也是两相皆欢。

    他的足迹就如同他手中会出的飞刀一般,无所觅。

    而欢则是一把刀,亦无所觅,亦常在。

    而这一切的回想,在清明的时节里将一切的情感都渲染出来,一段情到极处的过往传奇,让人久久相忆...

    写到这里,突然想停笔了,不是文辞尽了,而是觉得是意有一点尽了,因为想写的意已经写完了,那么就戛然而止吧,已经足矣了。”

    “楼上大才,佩服佩服……”

    “楼上的,我感觉你可以出一本自传了!*^_^*”

    “都是人才……”

    “看小说的时候,超级喜欢李寻欢,他是大侠,人又帅的一塌糊涂,无数美女喜欢;后来才发现,其实像李寻欢这样的是不现实的,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

    相比之下,阿飞就真实得多,也可爱的多。

    他身上没有背负那么多的江湖道义,他只为对自己好的人尽职尽责,对小李飞刀、对小红。

    做人远比做神容易,做神永远是累了自己也伤了别人。

    而人则是有血有肉的,有爱有恨的,这也就是龙小云对于李寻欢和阿飞的态度差异来源吧。

    除了那个他心目中的慈母林诗音,小孩子往往最能看透人与事,最接近人的真相。

    所以我还是喜阿飞*^_^*”

    “我也是,真心喜欢阿飞,喜欢这样的剑客,这样的真性情?”

    “看过小说,可以说是超级喜欢里面的人物,也期待着拍成影视剧会怎么样。

    而现在就有很好的比较了!

    说实话,电影剧情还是可以的,大门如果编剧不是原作者的话,我觉得我会打屎这个剧组的编剧和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