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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尽是三哥六弟这样的江湖称谓,尽是草莽粗人,连男主角都是一个年纪不大,见女的就硬,见“坏人”就狂妄的无赖。

    当然你可以说男主角这是不羁,我也情愿这样认为,但是以作者的水平,只看到一群流氓。

    加上叙述是民国风,对白是水浒风,讲的是上古蛮荒时代的故事,怎么看怎么出戏。

    还有一些诡异的名字是最能突出蛮荒时代特征的,拓拔野,科汗淮,灵感仰,听起来也挺带感的,但是诸如少爷,公子,千金这种穿越时代的称呼却比比皆是。

    脑海中一万个甘道夫齐喊“what the fuck”。

    语言风格也穿越,名词称呼也穿越,至少在美学风格上,这本小说糟透了,时代环境并不具有说服力。

    除去生造的奇珍异兽,生扒来的道家名词,这本小说就是一个披着玄幻外衣的武侠小说。

    之后,再扫读下去,发现没有仔细品读的必要。

    主要关注情节里的大事件。

    从拓拔野接受神农氏遗托,一路上敛尽人心,人见人爱,是爷们就敬仰他,是娘们就对她死去活来,以至于他放个屁都是香的,我感觉这就是低级武侠小说的套路。

    为什么说低级,因为主角没有经历任何挫折,没有任何成长,打怪升级手到擒来,愣头愣脑偏偏有如神助,开挂一般的存在。

    第392章 呵呵呵

    白首不相离,曾经的相爱相思最终得到的只是那令人痛彻心扉的背影。

    她再也不奢求爱了,她选择了顺从命运,去和亲。

    临行的那天,他来送行。

    塞外烽火狼烟,她的嫁衣如火,将天都染成血色。

    他的眉目中映出的,依旧是熟悉的容颜,远山眉黛,一点朱砂。

    相传言,她的眼中能开出倾世桃花,他看见了,在那回眸一眼中,那桃花开得极美,美得凄厉,美得决绝。

    就如同那句“我欲与君绝”一般让他身处冰窖,伤得他体无完肤。相思似血,是以长恨。

    昔日桃花雨下的转身轻负,就已注定此生此世的分离。

    旧事埋入沧海,至此诀别,故去的相思相爱,海誓山盟都已化作情殇被历史的黄沙吹过掩埋,岁月淌淌而过,即使伸出手也无力挽留住什么。

    多年后,马蹄踏入旧地,依旧是残阳如血,黄沙漫天,西方传来孤雁的呜咽声,就连大漠的风夹杂着咸腥的味道。

    她不会知道,当初的爱的痛彻心扉的不仅仅只有她,他们注定无法相守此生,孤苦终老的也并非只有她一人。

    苍生与她,他并不想抛弃任何一个,但他必须做出取舍。墓志铭上被磨砺的刻痕,主墓室中的合葬棺椁,那漂泊在历史中的记忆,总会归于沉淀。

    生前,我们被命运所弄而无法相守此生。

    死后,请与我葬在一起,永不分离。】

    这个故事,犹如那首诗一般。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