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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对那个女孩子说:我爱你!”

    借着武士的躯体,悟空幸运地获得了再来一次的机会,不幸的则是,紫霞已完全忘却了那些往事。

    “那个人样子好怪啊。”,热切的拥抱似乎随着那个奇怪的背影远去了,曾经的盖世英雄,金甲圣衣,七色云彩,当然包括他所付出的牺牲都已灰飞云散,这也该是做英雄的代价吧!

    整部电影最后一句台词“他好像条狗啊!”,由夕阳武士说出,其实是别有深意,因为他是至尊宝的转世,在这里说出来便是已成为悟空的至尊宝的自嘲。

    的确,失却了几乎像流水帐。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

    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五胡乱华,天地昏暗。

    汉男子直接杀之,汉人女子被当成双脚羊,夜淫昼杀被当做行军粮,幸运的是有一个叫做冉闵双手持戈的铁血战神布杀胡令救中州百姓于灭绝危难之间(如果不是他,1600年前就没有汉族了)。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

    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

    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

    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

    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

    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

    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

    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终有一天,它还会在中华大地_上熠熠发光。

    几百年后,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 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坚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在历经无数灾难之后的今天一一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

    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

    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

    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