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能在北美上映完全是托昆汀的福,昆汀是功夫片迷,非常喜欢《英雄》,一再催促哈维尽早发行。甚至对他说,你到底要不要发行,你不愿意发,我自己来发。如果没有昆汀,《英雄》怕是直接发DVD了。
哈维被张然给噎住了,张大嘴巴,愣了几秒钟才道:“那不一样,《英雄》是外语片,市场非常小,发行的风险很大。按照计划我们是打算今年上映,利用奥斯卡做噱头来做宣传。但张纬平去年十月点映申奥,把我们的整个计划全打乱了。我能只是暂时搁置发行《英雄》的计划,等待更合适的发行时机!”
张然觉得哈维的话也有些道理,《金陵十三钗》其实也是类似的情况,张卫平提前点映申奥,只不过《十三钗》就没那么幸运,最终票房惨败。不过张然依然是淡然地表情:“我虽然是制片人,但这事得跟吕克·贝松先生商量。要是你给的条件不太差,我还是能说几句话的!”
哈维看了张然一眼,对方意思非常清楚,开条件吧,条件差了免谈,他知道该拿出自己的筹码了,当即从公事包里取出一份合同,递给了张然。
张然低头仔细看了看,当他看清合同的条款时,呼吸微微一滞。哈维提出的条件实在不错,着实出乎他的意料。
一般来说,北美制作公司和发行公司有两种合同。第一种就是发行公司买断电影,电影发行权归发行公司所有,之后的收入与制片公司无关了;第二种则是发行公司和制片公司参与分成,制片公司一般能够分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三十的票房分成,具体数值要看双方的实力和谈判的结果。
张然希望北美的发行是分成,他对自己的作品有足够的信心,选择这种方式虽然风险更大,但只要成功获得的利润也更大。
米拉麦克斯开出的就是一份分成协议,抽取北美发行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发行费用,宣传营销和制作拷贝等宣发费用,等影片在北美下档后,优先从票房中截留。同时,米拉麦克斯在保证以两千家以上的规模开画。
米拉麦克斯开的这份合同实在有些优厚,让人无法拒绝!
在好莱坞电影公司发行一部电影所收取的发行费是发行总收入的35%,而米拉麦克斯现在只收取25%,减少了十个百分点。
假设《时空战士》的北美票房为1亿美元,那么去掉影院的5000万收入,还剩下5000万;再加入DVD除掉成本之后的收入为5000万,那么发行总收入就是一亿。如果交给好莱坞其他公司来发行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拿走3500万的发行费。如果交给米拉麦克斯来发行,他们只能拿走2500万。张然他们的收入足足多了1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