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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宝王 全金属弹壳 1031 字 8个月前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生意和金钱主导着国家命脉,有市场就有需求,有需求就有消费,失足们的存在对诺加利斯也是有必要的。

    康拉德没有固定女友,他是个强壮的青年,有着旺盛的生理需求,时不时就需要解决这些需求。

    和很多捡宝人一样,康拉德喜欢逛红灯区找失足。

    汉斯喜欢这么做,元首也喜欢这么做,其实大多数捡宝人喜欢干这个。

    毕竟,捡宝人们说到底还是苦力工,他们经常要到处跑去找仓库、参加拍卖会,和妻子家人团聚时间少,在外漂泊时间多。

    这种情况下,他们要解决需求,难免就会和失足们接触。

    康拉德以前来过诺加利斯,他对这里很熟悉,知道哪里有漂亮姑娘。

    打了一辆出租车,他拔腿奔向粉色角落,那是一家位于诺加利斯边缘住宅区的酒吧,是他的大本营。

    酒吧生意到了晚上才火爆,中午没有多少客人。

    康拉德进入酒吧的时候,里面只有寥寥几人。

    他随意的叫了一杯酒,对酒保说道:“伙计,妮可拉过来了没有?我想跟她聊聊人生。”

    酒保拿起对讲机问了两句,说道:“能等等吗?她过来了,但正在梳妆打扮,你知道的,这得需要点时间。”

    “等多久?”康拉德皱起了眉头,他本来心情不好,还要等人浪费时间,这让他心情更不好了。

    “二十分钟左右。”

    这段时间不算长,康拉德皱起的眉头慢慢展开,他抿了口碧绿色的酒水,说道:“好吧,让我等二十分钟。”

    他无聊的坐在吧台前,正喝着酒呢,两个一身酒气的大汉踉跄着前后走来,一起趴在了吧台上。

    “再来两杯阿兹特克龙舌兰,伙计,阿兹特克龙舌兰,让我们飞起来,哈哈。”一个光头大汉醉醺醺地说道。

    两个大汉没有坐下,他们趴在柜台上,隔着康拉德很近,让康拉德很不满,又皱起眉头。

    酒保快速给两人调了一杯酒,然后其中的黑人大汉拿起这杯酒水一口吞进嘴里,接着,他的喉咙大力起伏,酒水被他一饮而尽,最终他张开嘴,却吐出一个虫子!

    是的,他吐出了一个虫子,这是龙舌兰蝴蝶的幼虫,阿兹特克龙舌兰的独特产物。

    阿兹特克龙舌兰因为阿兹特克人而得名,他们认为吞掉龙舌兰蝴蝶幼虫是勇气的象征,且这种小虫子可以改善龙舌兰酒的味道,可以让人产生很强烈的愉悦感。

    所以,这种酒就是一种龙舌兰酒浸泡龙舌兰蝴蝶幼虫,将它们一起喝下,吞下酒水吐出虫子。

    康拉德知道这种喝法,但他接受不了,觉得非常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