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慢慢的习惯了一件事,也就不会太放在心上了。
尤其是胖女人的儿子还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经常失踪几天出去玩,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而且胖女人的表哥已经习惯了。
将来有一天,傻子失踪了呢?
胖女人的表哥只会认为傻子走丢了。
谁会在乎一个傻子去了哪里?
好心机!
雷欢喜重新看了下去:
“后来,我最后一次把傻子骗了出来,用一块石头砸死了他。然后,把他装在了我平时捡垃圾的大麻袋里,趁着晚上的时候,悄悄把他藏在了家里的床底下。
第二天,我在老东西和胖女人喝的酒里下了安眠药,他们吃了没有多久,就哈欠连天的上床睡觉了。
我的机会到了。
我把傻子从床底下拖了出来,放到我平时睡觉的床上,然后把老东西为了偷电私自搭的电线,碰到了一起。
我要让别人以为这是电线短路造成的事故。
我要让别人以为那个傻子是我。
接着,我在家里的废纸堆里放了一把火。
嘿嘿,家里全都是易燃物品,一点就着。
去死吧,你们这些可恶的家伙。
敢打我?
你们现在要遭到报应了!
我害怕警察会发现什么,所以我就连夜跑了。
从现在开始,严方中就真正的死了,有的只是严品台。
我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
有一次,我看到两个和我差不多大岁数的小偷,偷了一个皮夹子,正在那里分赃。
那时候,我身上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我需要那笔钱。
所以我找了一根木棍,从藏身的地方出来,一棍就打倒了一个小偷,然后让另一个小偷把钱给我。
我看到,那个小偷害怕极了,颤抖着手,不光把偷来的皮夹子给了我,还把他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我。
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暴力给我带来的好处。
那以后,我整天乱混,没钱了,就去抢那些小偷的钱,那个时候云东的小偷很多,我不怕找不到他们。
最终,那些小偷被我惹急了,几个大小偷联合起来,设计了一个圈套,抓住了我。他们拼命的打我,可我咬着牙就是不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