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章 不曾见过的向阳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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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坊之中,丹朱就在这里睡了,反正这里还蛮大的……

    妘载趁着夜深人静,修仙的空闲之余,回忆起二黄的故事。

    这姑娘对自己很早以前就有点不一样,妘载倒也不是真二哈,妘载也觉得二黄不错,非常中。

    这时候就不免想到苏格拉底麦田选择的故事了,那也是老掉牙的哲学故事,给出的思想只有一个。

    犹豫就会败北,果断就是白给。

    “太好上手的事情,是注定会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太过挑剔,迟迟不下决定,便错失了所有。”

    妘载思来想去,决定主动一点。

    就让洪州各位看看我阿载的实力。

    用洪州独有的纸,写一封信,至于这封信到底算不算情书或者其他的什么,那就要看收信人怎么想了。

    今天不整活了,认真写点东西。

    妘载如此想着,于是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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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片遥远的大地上,有一种花向阳而生,无数的向阳花总是面朝太阳而绽放。”

    “光辉洒落,太阳有很多向阳花,但对于向阳花来说,世间只有一个太阳。”

    “太阳不可替代,但我并非要自比为那真正的太阳,更不想隐喻什么。”

    “谁也不可自比天上的太阳,那太过宏伟广大,包容万象,但即使如此强大的也太阳终究会落山,这就是天体运行的法则。”

    “天行有常,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更不为人神而存亡,所以向阳花在太阳落山之后依旧会继续生长,夜晚还会有满天星辰,但如果好好上课,你应该还记得,那些星辰都是太阳,但它们离这片土地太远太远。”

    “故而,山河日月皆不足重,法则是天定而非人为,天地浩瀚,人间喧哗,对于人族来说,重则在遇到知己。”

    “我认为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才叫做志同道合。”

    “彼此的理想相辅相成,交相辉映,志向相同,道路一致……这无关男女。”

    “腹心相照者,谓之知心;声气相求者,谓之知音。”

    “这片大地上的人们,讲究昏礼,丹朱也说过,西荒人很直接,男人摘下女子头上的羽毛就算成事,但是在这片土地上不行,为什么,正是因为礼。”

    “人族生于蛮荒,但是却诞生出礼这种文化,古时候的人们有抢昏,男的抢女的,女的也抢男的,不问对方是否愿不愿意。”

    “所以后来,有一位圣人说,这样不行,太乱了,统一一下,于是有了礼,故而昏,也或许是最早的一种礼。”

    “于是,不允许进行不愿意的昏,要昏,就要问对方愿不愿意。”

    “喜欢也是万物生来的本能,其实这就是最基础的一种志同道合,只是喜欢不存在志向与思想,只是一种被吸引的本能,不然你看,据梁喜欢蜗牛,妘磐喜欢羔子,丹朱喜欢锯子,难道这也是情爱吗,当然不是了。”

    “从喜欢到昏,要经历过漫长的过程,而且首先,对面得是个人。”

    “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悲欢离合、相知相遇,却又有相同的生老病死……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必反复的询问他人。”

    “走过前人未曾走过的路,到过前人未曾到过的远方。”

    “我觉得你是个好人,不知道你是否也觉得我也是个好人,如果是的话,一百年后,就一起去看看向阳花吧。”

    “当然,不想看的话,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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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写完,妘载出门,来到田野里面,轻车熟路找到了撅着屁股睡觉的羔子。

    羔子嘴巴里还有没吃完的粮食,翻着白眼睡的天昏地暗。

    一看昨天就又跑去仓库了。

    妘载脱下鞋子。

    四十四号的鞋子,这一鞋巴子下去能打出五十六号的感觉,直接音爆!

    如果要一巴掌扇熟羔子屁股的话,巴掌速度要达到1665.65米/秒!

    我这一拖鞋,秒速1.6km的功力,你扛得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