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七章 苟活下来宣扬仁义(1 / 2)

两年多的时间并不长,又是一年的夏至,斗指午,阳气盛,天气的变化也是大开大合,要么晴空万里,要么疾风骤雨。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夏至时,江淮梅雨,农事活动上,淮河以南,早稻抽穗扬花,高原牧区,则是到了草肥畜旺的黄金季节。

    此时,天地间会有三种现象依次发生:

    鹿的角会开始脱落,雄性的蝉会开始鼓翼鸣叫,一种叫做半夏的药草会在沼泽地或者水田中突然生长出来。

    这两年多的时间,在诸夏的号召下,对于各个片区的州牧,下发了硬性的考核指标,转眼间,距离当年诸夏会盟,已经是三年的时间了。

    诸夏的第一次官员大考核,就要开始了,而这一次,也是诸夏真正意义上的,正式的所有的首领与州牧的集合。

    人们在启程,从十方世界,纷纷向陶唐而去。

    而在他们的脚下,每个人的足下所踏着的,都是宽阔无比的大道。

    道路的开拓与维修,是各个地区的州牧,必须要做的重要事情,这项工作,要一直且持续的干下去。

    南北的贸易逐渐兴盛,商业成为一种全新的人口流动方式,而作为中原最擅长经营的商部落,也开始干起他们的老本行。

    在道路汇聚的地方,会有一些驿站,甚至是大型据点,以提供食宿和休息,而据点之中还有驻军,以保持诸夏领土的连接性。

    至于它们设立的形式,则是类似于秦国的客舍,修行的时候要出示身份,表明自己是否来自于诸夏的领土,这些身份的证据,依旧延续了过去的代表氏族势力的“符节”,只是在形式上,做出了一些区分。

    而后,以法律来制约驿站的行为,避免出现拦路劫道,亦或是驿站成为黑店的情况,不过这些不能全部避免,可使用严峻的法律之后,至少能减少百分之五十的犯罪率。

    只要有了财货的诱惑,正人君子也可能变成披着羊皮的狼,故而法律的存在,就是震慑人们心中不良想法的最后一道惊雷,法律也是道德最后的底线。

    人人都穷的时代,抢劫也赚不到什么钱财,但一旦有人富裕起来,并且实力还弱小,那么就会成为别人眼中待宰的羔羊。

    一辆马车进入一片大型据点,这里是中原管辖的极限区域,据点的客舍中,墙壁上还挂着怪异的治安排行榜,很显然,中原地区位列第二。

    “为什么中原在诸夏的治安中,只是第二呢?我听闻中原有许多贤者,有天帝以身作则,生活简朴,中原的三王,不敢穿华贵的衣服,不敢吃鲜美的食物,不敢居住大型的宅邸,每日都会出现在田野间,赤着脚踝如同农夫一样的耕地。”

    “如果这样的地方,都不算治安最好,为什么更上面的地方,能力压中原一头呢?”

    马车里面走出了许多人,女娇身边,小小的启指着那排行榜,问出了奇怪的问题。

    小小的眼睛里,有大大的疑惑。

    启已经五岁了,在这个年龄段,百越的孩子都能入海捕鱼了,商丘的孩子会和别人讨价还价,周部落的孩子能准备分辨谷物种植的时机。

    女娇对启解释,指着最上面的洪州:“那就是我们现在要去的地方啊。”

    “要说为什么能力压中原,那是因为,天下间所有的思想,与现在正在辉煌繁盛的智慧,都是从洪州那次论道开始的。”

    “那里是天下思想的起源之地,人们尚武但不好厮杀,有勇气但不崇拜血腥,他们的智慧上可以窥视列星的运转,下可以探寻地理的奥秘......”

    “你到了那里,就要开始学习这些伟大的智慧了。”

    其实,文命要把启送来洪州,最开始的时候,女娇是不愿意的。

    她认为孩子太小了,两岁半的时候,确实是太小了,但是到了五岁的时候,文命就憋不住了,于是就有了这一趟洪州之旅。

    文命蓄着胡子,完全没有了当年美少年的样子,现在皮肤黝黑,身体健壮,一个脑瓜崩可以弹死一头老虎,走到哪里都戴个草帽,身上挂着蓑衣和铲子。

    相比起来,女娇所穿的就比他要稍微好一点,但是也没有好太多,仅仅是多了一层麻衣而已。

    这些年,不少人富裕起来,穿的衣服也高大上了一些,那些部族的首领,从华阳国买到了丝绸,在中原加工之后,便迫不及待的穿戴在身上,到哪里都昂着脑袋,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但凡到了店,立刻排出九枚大海贝,或者一枚钢契。

    “呦!国家银行的钢契!这能兑不少钱呢!”

    客舍的治理者抬头,看到了眼前一个穿的挺好看的部落首领,手里拿出了一枚钢契。

    洪州的国家银行,开了三个分行,除去中原的第二据点外,其他的都在北部地区,处于交通要道的位置,所以要么在中原附近,要么是靠近了洪州地界的时候,钢契就能够使用了,它的代表意义,那就是大量的财货。

    这位部落首领很是骄傲,毕竟钢契的多少,就代表了身份地位,而此时文命伸长脖子,看了看,好奇道:

    “这东西我也有,不知道干什么用的。”

    文命这些年奔波在外,而且中原的第二国家银行刚刚开放没有多久,他就踏上了来洪州的旅程,完全不明白这东西是什么玩意。

    倒是临走前,重华给了他一份这个小钢条,说是到了洪州的地界,就能取出来使用了,文命也没有太在意,就踹到兜里了。

    “这小钢条,铸造的还挺别致。”

    “哈哈!你这哪里来的原始部落人啊!”

    这位部落首领顿时对文命一顿嘲讽:“看你这装扮,怕不是哪个原始部落里的首领吧,一看你就很穷的样子!你怎么可能有这东西!吹什么牛皮!”

    “这东西是财货!是钱!你懂吗,钱!不是你们原始部落里面,那些毛皮和生肉!我这一枚钢契,能买你们部落一年打猎得来的所有毛皮和生肉!”

    对方很不客气的在文命的胸口拍了拍,但是发现自己拍下去,如同拍一面山崖后,就悻悻的收回了手。

    文命踹了踹兜,看了看对方那个钢契,又摸了摸自己的。

    对方的钢契上有十六个刻印,一个刻印等于一百枚海贝。

    自己这个钢契上,几乎是密密麻麻,好像有五十几个刻印.....别说,摸起来还挺舒服的,毛毛糙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