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和魔尊离婚 第87节(1 / 2)

裴知玉用招魂铃招走了这魔族的一部分魂魄,而用来交换的魂魄却不是裴知玉的,而是她的。

    中间出了什么意外?

    施术的人并不是她,为什么会是她的魂魄被转来这里?

    来不及细想,鹿朝知道此刻应该要稳住自己的人设,否则被眼前这个男孩察觉到,应该会很不妙。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这个看起来绝对不会超过十岁的男孩子,比那个水渍里的魔族还要棘手许多。

    “咳咳……”鹿朝站起来,忽然发现离地很远,她低头看了看,男孩只到自己腰际,而自己……至少得两米。

    她深吸一口气……原来高个子呼吸的空气,真的要清新许多。

    男孩摸着自己的鼻子,抬头打量着她,幸亏他个子矮,否则,自己脸上细微的表情怕是会被他看出什么来。

    最可怕的是,她只是被临时交换过来的魂魄,根本看不到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也不知道他是谁,有什么能力,在这里做什么?

    看来,这具身体被招走的灵魂很多,而她过来的魂魄也很多,所以,她可以暂时支配这具身体。

    不知道这魔族的魂魄跑到自己身体里会干什么?

    “哼哼……”她抱着手臂,反正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干脆意味不明的哼两句,装高深,准没错!

    果然,她这么一哼,那男孩子一对清秀好看的眉就皱了起来,毫无耐心地问:“你到底有什么新计划,快说啊!难不成,还要本座在这里,和你一起哭丧?”

    这人小小年纪,居然自称‘本座’,他也太好笑了吧。

    但是鹿朝没有笑,从男孩的话里,她有了初步的判断:这两个魔族是一起来的,矮的这个看着厉害,但不够聪明,所以听高个子指挥。

    既然这样的话……鹿朝确实有了新的计划。

    “自然不哭丧了。”她故作高深地说,长腿往外一迈,“我们出去走一走。”

    男孩:“?”

    “你不是说,全城都在搜捕我们,我们需要在此,借助死人的气息隐匿踪迹吗?”男孩冷冷盯着他的背影。

    原来你们在这里假装哭丧的,是为了隐藏气息啊,真够聪明的,这么恶心的招都想得出来。

    鹿朝继续高深:“此一时,彼一时。”

    男孩问:“什么意思?”

    啧,一听就是不爱学习的小孩,吃了没文化的亏了吧!

    “既然读书少,就不要多问。”鹿朝神秘莫测的往外走,这茅草屋门太矮,她走过去时高度估算失误,脑壳‘砰’一声,撞上了门头,痛得她立刻捂着脑袋。

    男孩:“……”

    总觉得,这家伙看起来很不对劲。

    “快走,你还想继续留在这里哭丧吗?”鹿朝走出了草屋,外面是一条脏污泥泞的破旧巷子,两边堆满了丧葬用的杂物,还有几口拆了一半的棺材。

    这大概是禹州城边缘的义庄,一般人很少来这里,死气太重,不吉利。

    她踩着泥泞的路往前走,身后的男孩跟出来,抱着双手盯着他走路的姿势看……原来阴山大哥走路,这么娘吗?

    他跟了上去,一脸不高兴地问:“我们到底要去哪里?全城都在抓我们,你就这么走出去吗?”

    “别担心。”鹿朝一直安抚他,“圣贤说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和敌人周旋,要讲究战略,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叫他们拿不准!”

    男孩一脸厌学的表情:“你今天,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鹿朝只好说:“说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阴山大哥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男孩对于这一点,也并没有怀疑,阴山毒君是除了九幽鬼王之外,整个魔域最聪明的人,自从魔尊消失之后,魔域中大小事务,都由这两个人决定,这些年,魔域并没有和外界交战,而是休养生息,储存实力,静待魔尊归来。

    如今魔域的实力,比之魔尊在时,更强大了数倍,因此,他从未怀疑过阴山毒君的决定。

    他要走出去……且戴着这么惹眼的哭丧帽,披麻戴孝的,一定就是他所说的‘实则虚之’。

    两人走出小巷,外面是一条行人稀少的小路,果然是在禹州城最边缘。还好现在是白天,她得走到人多的地方,大张旗鼓,招摇过市,让禹州王的人发现,这样一来,就算那个被招魂铃招走的魔族魂魄什么都没有透露,他的原身都无法再藏匿了。

    她仗着一双超长腿,快步往前走着,后面那男孩不得不小跑起来跟上,一脸想杀人的表情。

    渐渐的,路上有了些行人,都是普通百姓,一看她身上的哭丧帽和麻衣,都远远绕着走,怕沾了晦气。

    鹿朝什么都没有说,一来不能让那男孩怀疑,很显然他实力强悍,他是魔族,若惹急了,在禹州城中,能阻拦他的人恐怕没有,她得把禹州王吸引来,才有对付这小子的力量。

    终于,走了许久,他们到了闹市中心,而此时,男孩的耐心显然已经没有了,他阴沉着一张脸,极其不适地看着熙熙攘攘的凡间闹市。

    在魔域中,热闹的地方都不是这个样子,魔域的热闹是混乱无序的,哪怕在闹市中,也有厮杀打斗,路边贩卖的货品,除了灵石草药,各类兽肉之外,还有人族的四肢血肉,都堂而皇之挂在街头,血腥味能飘出十里之外。

    他不吃人肉,因此厌恶那种气味。

    他看着人间盛世,忽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而此时,前面的人忽然折回来,拍了拍他的脑袋,说:“走啊。”

    他愣了一下,随即抬起头,怒道:“放肆!”

    鹿朝挑眉,这小孩,人小脾气还挺大,这语气好像他才是魔尊似的。

    “别生气,我给你买个冰糖葫芦吧。”鹿朝下意识说,对方看起来就是个小屁孩,没有什么小屁孩是冰糖葫芦哄不好的,如果不行,那就再加个水晶糕,红豆饼子,果脯蜜饯,冰奶酪……

    “你说什么——”男孩拧起眉,正想教训她,忽然一串红艳艳的冰糖葫芦递到自己面前,甜甜的香气钻入鼻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