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迷人爱娇气的转世老祖 第104节(2 / 2)

    阙清月的父亲,族谱里的先祖,就是那批后代里最年幼的那一个,他亦留下子孙。

    族谱安放在阙族,那些人的后代每一代族人的名字,上面记得清清楚楚,平日里长老们也多关注这些后代的情况,总是尽心培养他们,希望能出一个不错的人才,族长之位,也多考虑他们。

    阙金宝就是当年阙朝歌收养的孤儿中,其中一个的后代孙儿,他的能力,就是吸金,金宝金宝,此人,人如其名,是个钱串子,非常会赚钱,这二十年,阙氏到了他手里,资产翻了几番不说,产业也更多了,几乎全面开花。

    不但经营玄学类的,像天师府的教材,天师府的一应用具,卦币,木鱼卦袋,小到笔墨纸砚,大到桌椅板凳,就连发放的各种腰牌,都是阙氏专人做的。

    还有自己的书铺,印刷制字的作坊。

    卦币也都快让这阙氏族长阙金宝玩出花了,铜币,银币,金币花样繁多,摇卦币的铜盒,由木头的变成银的,再变金的,各种款式,乌龟,宝山,玉碗……

    不但做玄门生意,连道门的生意也涉及,各种符店,道器店,还经营茶馆,专门接玄门生意,当然主要的生意还是在天师府,天师府周围皆有阙氏的店铺,不但赚钱,还是阙氏重要的连络渠道,运货渠道,是阙氏遍布大聂的院线,阙氏的各类人才,也都分散各地。

    若不如此,也不可能有钱重建祖宅,他不但能赚,还能省,从不许族人铺张浪费,大概祖上都是孤儿出身,族里会经常出钱救济些城外孤寡。

    吝啬归吝啬,让他花三千金请人把祖宗接回来,他眼皮都没眨一下,刷地就把钱从钱袋子里掏出来,亲自送到别人府上,让其带给东方青枫,只求把祖宗带回来。

    到了客屋,两人坐下后。

    富态相的阙金宝,一时忙个不停,一会给阙清月端茶水,一会拿蔗糖,一会推点心,唠叨着:“白衣,吃点,饿了吧?”

    还拿她当个小孩子宠。

    阙清月抚了下袖子,低头笑了下,看向阙金宝,然后意思一下,伸手取了桌上的茶杯,“有点渴,喝口茶就行。”

    见白衣低头优雅地抿了口茶,阙金宝细细地看着,欢喜不知如何是好。

    仔细瞧着这七年未见的宝贝祖宗,他越看越激动,他本就是第一代祖宗收留的那批孤儿的子孙后代,对祖宗自有一份骨子里的忠诚与仰望,如今祖宗转世,就坐在自己面前,这般风采,他看着比他自己祖宗坐在他面前,还激动。

    可以说,遇到的人太过惊艳,真的能够记上好几百年,他那孤儿祖宗,对老祖便是如此,极为推崇,如今老祖转世投胎,他作为初代的后代,对老祖,如今亦是如此啊。

    老祖若都是这般迷人,的确能让人记上几百年,忘不了。

    阙清月喝完茶,抚了下袖子,眼尾一挑,又看向旁边的阙金宝。

    她微压眉眼,看着他,似乎在说,为何不说话?

    阙金宝这才清醒过来,“呵呵,这几年你不在,族里发生了许多事,我跟你说说……”先是唠叨了族里的发展情况,又问了阙清月在罗煞城时的事,阙清月坐在那儿,扯了下衣摆,听着。

    最后道:“白衣啊,你看我这族长也做了二十年,你既然回来,这两年就多看看族里的帐本和财务,我再带你去观望下咱族里的这些产业,还有咱阙门收养的这些孩子,等熟悉的差不多了,我就把族长之位交给你,我给你打下手……”

    阙清月听罢,动了下肩膀,手指在腿上点了下,转头看向他:“怎么就要换族长了呢。”她微挑眉道:“这件事,是不是太急了些?”

    她慢声道:“先不说,我才刚回来,只看族长你,正值壮年,族长之职可再担个几十年,况且就算要换任,也应该找些有品行,有才能的人来接任,为何一定要让我接这个族长之位?还这么早?”

    其实,她在罗煞城时,族长通过各地的天师院周转寄来的信件里,就有提到过,想让她做族长,做阙氏宗族的宗主。

    她没有回应,没有确定地答应过这件事,但她想过,自己受宗门抚养,若是宗门真有一日,必须她来做这个宗主,做这个族长,那她也有这个义务,她可以做。

    但是,如今看来,族里很好,人才济济,她做不做这个族长,做不做宗主,不是必要的,若是别人能做得更好,她其实乐得轻松,毕竟,她从来都是一个,能坐着,不愿意站着的人。

    “哎呀!不可不可。”阙金宝立即急道:“白衣,你必须做这个族长,这个族长你定要做,你要是做上两年,觉得累了,你再传给别人,但你必须要做!”

    阙清月微抬头,目光看着他,然后将手里的茶杯放到桌上,她明白阙金宝的意思。

    他这是要让自己在族里立威,一个转世老祖的头衔,并不牢靠,也并不能让族人信服,他要将自己送上族长的位置,无论她做几年,她都必须坐上去,这样,她以后才是名正言顺的阙氏老祖,而不是摆在那里的看的祖宗,是要向族里证明她有这个能力。

    想到这儿,她摇了摇头,“真是麻烦啊。”族人多,做事是方便,但有时候人多,也是一种麻烦。

    “呵呵。”族长阙金宝见阙清月只说麻烦,没说反对,知道她这算同意了,于是坐在那儿摸着肚子笑了。

    随即又关心道:“白衣是累了吧?一会我让厨房给你做点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点心,晚上好好休息,明日族里还有些人要见一见,到时你忍忍,待开完族会,我就全将他们打发走,烦人,这些人,呵呵,这次真是累到我们的小宝贝,不是,累到我们的小公主,不对不对,累到我们的小白衣了……”

    阙清月忍不住笑了,这位族长,还跟以前一模一样,私下特别爱叫她小宝贝,小公主。

    那时还好,她才几岁大点,经常被族长抱着逛街园子,可如今,她已长大成人。

    她理好衣服,站起身,回首看向他,同样戏言了句:“金宝叔叔,那我走了。”

    说完,也不等阙金宝相送,低头笑了一下,迈步离开了屋室。

    ……

    第二日一早,元樱咽了口吐沫,鹿三七不好进祖宗卧室,在外头可以不讲究这些,祖宗的房间他们三人说进就进,不拿自己当外人,但现在,是阙氏族地,规距着呢,鹿三七一早去京城逛了。

    元樱没去,她坐在阙清月不远,紧张地将手心往衣上蹭了蹭。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路上时,祖宗老说她糙。

    看着眼前的阵仗,她这一路还真委屈祖宗了,好在伺候了祖宗三个多月,妆发上祖宗从未说过啥。

    她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祖宗,八个族人围着她转啊,转了一早上。

    这八人都是族里的小姑娘,都有自己擅长的绝技,要么会搭配衣衫,要么会梳头,有的会上妆,还有专门打理衣服的,还有擅厨艺茶艺的,以及打扫房间等。

    元樱看着那个打理衣裳的,昨晚上用一种十分柔软的毛刷子,沾着水,轻轻地刷着祖宗今日一早要穿的一套衣衫,细细地将衣衫上所有褶皱的地方刷了一遍,然后放置离暖墙近的地方,一件件,搭在衣架上,一夜过去,那些褶皱的地方全开了,而且这样挂着衣衫自然,没有压痕。

    一大早几人就服侍祖宗穿上了。

    衣衫的风格与祖宗平时穿的不太一样,在路上时,祖宗多是自然穿戴,以方便为主,虽然比旁人多两件,但大多是常服。

    但在族里,常服是在室内穿的,出门,祖宗有专门的装置,里面绸缎软衫,外面那件,布料会厚实一些,尤其肩膀位置,明显几层缝制,一放到肩上,肩膀立即变得板正挺直,顺着肩处带着弯曲的弧度,看着就有架势,有一丝丝老祖的风采。

    更不提那腰带,袖子,极致优雅,袖子几乎长到拖地,坐在那里好看得紧,站起来也好看,当真是微微一动,衣衫层叠,优雅极了,这就是几百年的家族,流传下来的,优雅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