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2 / 2)

    第18章

    在十八岁的那个夏天,秦鸢忽然知道了一件事,跟洛之绾有关,但又不是只跟洛之绾有关的事。

    洛之绾要和迟非晚一同去英国留学,读研究生,一去便是两年整。

    在得知这件事的那一瞬间,秦鸢生平第一次生出了执念。

    执念自己为何不快快长大,为何她要比洛之绾小了快四岁,为何她们之间的鸿沟那么大?

    她很明白洛之绾一定会随着迟非晚一道去往英国的,在那片金融历史悠久的土地上,洛之绾可以不受束缚的大展拳脚。

    她没法挽留。

    甚至在她知道这事的时候她们的步骤已经进行到了在申请学校了,雅思都考过了。

    她开始每一天都失眠。

    有些人有些事,只要晚了一步,那就是一直会晚下去。

    她与洛之绾就是如此。

    其实她那个时候并不知道洛之绾和迟非晚到底是什么关系,或者说从头到尾而言秦鸢都不太确定她们两个究竟是个什么关系,但冥冥之中就是有一股嫉妒的情绪在作祟。

    在广东上学的时候还好,那个是时候她虽然和迟非晚互看不顺眼,但到底是天天一个学校里的,杵着久了也知道这两人是个什么情况。

    从那时来看,她们应当是没有恋爱的。

    以秦鸢对洛之绾的了解来看,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秦鸢都觉得洛之绾应当是什么人类都不喜欢才对。

    无性恋,不,也不能算是无性恋,因为无性恋并不是平等的讨厌每一个人类。

    可偏偏那个时候洛之绾对迟非晚好到离谱,这辈子,洛之绾大约只对两个人伏低做小过,一个是自己那个生物学上的父亲,一个就是迟非晚了。

    这样的态度,这样的包容,很难不会觉得她们两个之间有些别样的因素在里面。

    前面也说过了,迟非晚是个大小姐脾气,比起秦鸢来说会更加的难伺候不讲道理虽然其实她们三个人都不是属于好伺候的那一波。

    学生时代的洛之绾看着就跟病秧子一样,而迟非晚呢?钱多挥霍,招摇过市也不为过,生平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欺负洛之绾。

    例如上课叫了起立之后偷偷的抽了洛之绾的凳子,例如往洛之绾的豆浆里加盐,例如趁洛之绾。睡着了以后在对方脸上画小圈圈幼稚又无趣。

    而这样的行为迟非晚只对洛之绾一个人做。

    试问谁不想欺负一个长了张巴掌脸,眼睛湿润润的小姑娘呢?

    迟非晚恶劣的性格在洛之绾那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那个时候的迟非晚家境相当好,虽然来他们学校读书的学生大多都是家境不错的,但也有些例外。

    像秦鸢,她不是靠家境入学的,她是靠特长生入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