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战的确将人族崛起延后了九千年,但是如果当时豢龙氏赢了,同样会带领人族提前数百年崛起,击败妖族,不再惶惶生存,担心成为妖族的口粮。
而现在,晋王为了一己之私,不但要盗掘豢龙氏的尸骸,更是要跟夔溟的后代媾和!
“这些人真是丧心病狂,心中只有利益,没有任何信念和敬畏!”孙长鸣沉着脸,虽然他自问做不到吕广孝和柳值那样为了心中的信念而奉献一切,但是晋王这种卑鄙之徒,自己说什么也不能让他得逞!
“妖族的圣物是什么?”
言四象道:“是掘天矛!”
孙长鸣又问了一些关键情报,就重新将言四象重新封进了黄金棺材中。
天已经亮了,从营地那边传来人声,孙长鸣却没有马上回去,而是独自坐在黄金棺材上思索着接下来的对策:晋王的阴谋必须破灭!
胆敢把爪子伸入人族领地的妖族必须死!
不过晋王手下那一位第六大境,是挡在自己面前的一座大山。
第250章 人面蟒蛇
约么半个时辰之后,孙长鸣起身来,收了黄金棺材返回营地,对阿羽面授机宜,然后独自离开队伍。阿羽带着众人返回乔家庄。
保民县的事情,孙长鸣原本的计划是,自己一直隐藏在幕后,尽量不要亲自出手,以免将自己凸显出来,这是一种自保的策略,毕竟来之前的目标是一座宝矿,为了一些财物——我来是图财的,没必要豁出性命去。
但是现在,孙长鸣决定更加主动。晋王和九巫妖廷,老子一定要亲手坏了你们的阴谋诡计!
……
花不怜身子一卷,山中这座木屋咔嚓一声粉碎。
这是一家猎户的房屋,猎户两口子的味道不错,可能是因为常年食用野味,肉吃的多了身体比一般的农户健康一些。
只可惜从屋子里的东西来看,猎户两口子还有个女儿,却不在家。想到小女孩细皮嫩肉的好味道,花不怜的口水顺着两根獠牙流淌下去,滴在地上嗤嗤的冒起了白烟。
这一次潜入大吴朝,严令大家不准随便吃人。上次灰古出来,就一路小心,甚至变化的只比普通野狼大一点。
可是花不怜才不管呢,在他看来,即便是妖庭中的那些大员,也不过是一群活的越久胆子越小的老朽罢了。
现在的大吴朝,还有什么可怕的?
君不见连晋王这种镇守西北的大将军,都跟我们妖庭勾结在一起了吗?
所以花不怜一路走来,很是品尝了几次“美味”。
他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循着气味,去找一找那个小女孩。但是转念一想:瓦罐中的那只大鬼关系重大,若是出了什么差错,耽误了找回“掘天矛”的大事,自己怕是要被送上“斩妖台”扒皮抽筋,砸碎了妖魂。
“罢了,只要找回了掘天矛,早晚攻入大吴朝腹地,到时候有的是可口的小嫩人儿吃。”
花不怜身躯游动,朝着既定的方向而去。
喜鹊和小鬼儿赵毕守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老爷并没有进一步的指示。
瓦罐一直被安放在树洞中,姐弟俩都离得老远,被鬼兵附体的言胜,也是隔一段时间才会进去查看一下,如果没有异常情况,尽量不要再去触碰那东西。
言胜身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异常,不过鬼兵还能压制住。真的有什么问题,鬼兵逃遁而去,将言胜打杀了就是。
不过到了今天早上,那棵大树开始异变,树枝的“活力”突然增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扭动生长,树干上生出一颗颗扭曲的树瘤,时不时地还会蠕动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
鬼兵急忙操纵言胜的身躯,冲进去将瓦罐抱出来。
但是怎么处理成了一个难题。喜鹊用石头垒了个台子,鬼兵将瓦罐放上去,双手还没有离开瓦罐,言胜的身体已经开始变异!
鬼兵哇的一声怪叫急忙出来,喜鹊和小鬼儿赵毕大眼瞪小眼,急忙向老爷求援。
现场开始变得混乱起来,古树、言胜飞快异变,赵毕毫不犹豫的将大印拍在了言胜的头上。
啪!
言胜当场成了一滩肉泥,可是这些肉泥却还在不断蠕动,聚合起来继续发生着异变,甚至比之前看上去更加诡异恐怖!
而大树变得粗壮了几分,树皮变成了漆黑的颜色,一颗树瘤蠕动着,忽然裂开,露出一颗昏黄泛白的阴森眼珠,转动之下盯上了喜鹊它们,更是说不出来的恐怖!
放置瓦罐的石台啪啪啪的抖动起来,那些石块竟然彼此结合,也跟着活了过来,有更多的石块,从周围的泥土中飞出来,和石台聚合在一起,眼看着一头岩石怪物就要诞生了!
喜鹊正不知道怎么办呢,一阵怪异的悉悉声传来,密林中忽然昂起来一颗巨大的人头!
只不过这人头上的两只眼睛,却是蟒蛇一般明黄色的竖瞳,口中更是有尖锐的獠牙翻出来,毒液顺着獠牙一滴滴落下,腐蚀的下面的草木一片枯黄。
“妖怪啊——”小鬼儿赵毕又被吓破了胆,但好在很快回过神来:不对啊,前一只妖怪也很可怕,但最后就变得很美味。
这一只……
喜鹊也是一个心思,然而姐弟俩现在是没心思去想好吃的了,瓦罐引发了一连串的异变,并且还有一只大妖出现杂一旁:怎么收拾这个烂摊子?!
花不怜也很意外,他居高临下已经看到了那只瓦罐,可是这周围的魔物是怎么回事?
魔物是四海八荒所有生灵,共同的敌人。妖族同样恐惧魔化。但这并不代表着,一旦遭遇魔物,人族和妖族真的会毫无嫌隙的立刻联手,对付“共同的敌人”。
甚至绝大多数时候,彼此双方想的都是:让对方去跟魔物死磕,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花不怜现在就是这么想的。
他悄悄往后退去,只不过保持着居高临下的姿态,准备在第一时间过来收取渔翁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