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江夏城二十里之外的东郊野外,天高野阔,阴风袭袭。
举目四下,无其他建筑,尽是些荒草和土堆,唯有一座乳白色的石牌坊立于野旷中央,阴森重重。
偌大的牌坊,没有题字,也没有雕刻的花纹,单单在横批位置刻了两个大字——鬼市。
一个红女子,御着一把红伞,腰缠着一个婢女,轻轻飘落在石牌坊前。
深更半夜的鬼市门前,本来就吓人,现在又多了一个红衣女子,显得格外的阴森恐怖,仿佛随时随地都能招来邪祟。
无风无雨,黑灯瞎火,依旧打着红伞,此人便是名扬天下的林墨染和她的侍女缙云。
缙云浑身颤抖,紧紧拽着林墨染的手臂,双目紧闭,生怕一睁眼便被眼前的恐怖景象吓破胆。
林墨染晃动右手臂上的侍女道,“唉,到了睁眼看看。”
“就是到了才不敢睁眼的。”
“......”
林墨染灵机一动,赞叹道,“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辉无限,好一番良辰美景。”
缙云被一番称赞给诱骗了,微微睁眼,便被眼前的东西吓到了。
惊叫一声,面色苍白,一屁股坐地上。
林墨染蹲下来,笑着安抚道,“怪我怪我,早知道就不逗你玩了,瞧把你吓得...一个门牌坊而已嘛,哪里恐怖了,又不会吃人。”
缙云依旧坐地上,动也不动。
软硬兼施。
林墨染站起来,“你不走,那我自己走啦,若是没了我的伞...”
还没等林墨染说完,缙云像诈尸一般,双腿一瞪,站起来奔过去,拽住林墨染的胳膊。
林墨染笑道,“这就对了嘛。”
缙云一边掺着林墨染,一边带着哭腔抱怨道,“我听说,给我们供丹砂贾老板就是在这附近遇上邪祟的,万一那邪祟还盘桓在这附近,我们岂不是很危险?”
林墨染笑道,“你不是说,墨染伞和我画的符篆都能辟邪吗?还怕什么。”
缙云道,“说是那样说,毕竟......”
林墨染道,“毕竟什么?”
缙云欲言又止,道,“啊哈哈,没什么,要是公子也一起来就好了。”
林墨染露出一丝丝担心道,“是啊,哥哥去喝了那千日醉,不知会不会像酒家所说的那样醉千日。”
缙云道,“不会的,公子修为高深,能金丹化酒,过不了几日就醒来了。”
林墨染试图通过转移缙云的注意力,让她暂时忘记周围环境所营造的恐怖氛围,这样也不至于拽得那么紧,大夏天的确实热死人了。
刚要松懈了一会儿,忽然一声乌鸦叫,缙云又像惊弓之鸟一样,使劲的拽上来,汗液都快隔着她的衣服浸湿到自己的衣裳了。
缙云又颠怂道,“小姐,我觉得用普通的朱砂也一样,反正他们也看不出来。”
林墨染道,“那怎么能行,你忘了我们林家靠什么屹立江湖数百年不倒的?”
缙云无心回答,“不削工减料,童叟无欺......”
林墨染终于找到合适的方法,让缙云暂时忘记恐惧的方法了,那就是背林家的经商之道,等她背完,也平复得差不多了。
鬼市,虽名为鬼市,并非鬼界的集市,而是魔界的集市,因叁界有规定,人、魔互不相往来,不通婚、通商......
但不管是人界还是魔界,只要食五谷,穿棉麻,就会有交易,有交易就会有来往。
物极必反,与其逆天反道,引来烧杀抢掠,两败俱伤的局面,不如随民愿,开市交易,各取所需。才有了人魔两界自发形成的鬼市,位于两界的交汇处,方便来往。
为了不触犯叁界的条律,鬼市只能在夜间开设,天一亮便人去楼空,不留下一星半点痕迹。
因无人管理,逛鬼市的人鱼龙混杂什么都有,所售卖的货物鱼目混珠,有来路不正的稀奇珍品,也有假货蒙人的仿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