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勇者隊伍的行動【劇情章節】(2 / 2)

    “另外,人鱼公主奥薇应该在讯息到了兰鐸时,就起程回到海王宫。人鱼王奥登别克,会跟公主一起做为水元素支柱。”

    那蒙将一块水蓝色的晶石,放在地图西边的海面上。

    “剩下的风,火,暗,三种元素。”

    哈布雷再次掏出东西来,三把小刀形状的东西。他握着其中一把,捏着两头拉开。

    小刀变成了长剑的长度,中间一行透明,看出来是空的。

    “把这东西在适当的地方填满,建立了支柱之后,就能代替人维持支柱的运作。当然,效果一定没人好。

    但暗元素的执行者只能是阿里斯先生,所以,我们只能把这东西设在卑默岭。即是,现任魔王的身边。”

    粉红水晶的眼眸看着阿里斯,将长剑变回小刀,交到他的手上。

    “剩下的风,火,你们打算如何。”

    元魔王大人没说其他话,也没拒绝,他收起了小刀。

    伊萨尔看了一眼哈布雷,互相确认了一下眼神。

    “我会去风之琴栖的发现地,建立支柱,并留在那儿,直到你们成功。”

    “而我,会去沙漠中那个湮灭了的城市位置,建立火元素支柱。”

    听到这里,凯伊也忍不住要问。

    “等一下,为什么不是我去?我带着炬杖去不是更好吗?而且,火之炬杖是在这里,在香晴发现的啊。”

    “因为月海法杖,当时作为交换留在大仙庙中,已经改变了香晴的地带属性。而你,狮兽凯伊,你要加入勇者讨伐魔王的出征队伍。”

    那蒙闭上了眼睛,彷彿知道凯伊听着会有什么反应。

    “但魔王是!”

    “我们都知道,凯伊。冷静点。”

    艾云压着差点就要蹦起来的狮兽。

    他的语气和目光也是坚定的,凯伊沉静下来。因为他相信着,艾云哥不会伤害洛。

    在场的哥哥们也没反对,阿里斯跟狮兽都还没知道他们的全部计画。

    一样什么也不说,因为他们都执着于夏洛。

    所有人也在等,等勇者发话,他们要如何拯救他们的恋人。

    “我们要让全世界,和'世界'知道,传说正在发生。勇者率领着伙伴,讨伐魔王。而真正要发生的,是我们六个人要在小洛身上吸走所有元素。只要所有元素的量保持平衡,这世界就不需要魔王,也不需要勇者,没人需要牺牲。”

    “当然,这是虽然是十分理想的做法。要长久地维持,往后我们跟夏洛也不能分开。以夏洛的转化之力,我们会一直担当着元素支柱的角色。”

    那蒙接着艾云的话尾,把以后的日子也安排了进去。

    “要通知那两个,而且那鬼人也不知道活过来没。”

    阿里斯想着的却不是自己能否有以后。

    首先,六个人,六种元素,一个人也不能少。现下的状况,他们连通知所有人也做不到。

    “所以我们不能将六神圣物放下来,只能带着去。到时找到他们,相信他们会马上理解的。”

    至于影辉,那蒙一路上也收集了很多古魔法书,看了不少黑魔法的原理。

    要是到时他真的还没醒来,最后的手段就是取替了夏洛和影辉的契约,强行唤醒影辉。

    再说一次,比魔法,那蒙.奥蓓拉,不会输给任何人。

    阿里斯沉默了一会,深思着某事。

    然后,他站起来了。

    “本王不能与你们同行,勇者的队伍可没有前魔王这选择。我会先行去卑默,设下元素支柱。”

    对在场人士施了一礼,转身回到二楼他的卧室去。

    时间本就晚,这下更是夜深了。

    各人也回到分配的卧室中去休息。

    正当艾云也走向属于他的那个卧室时,伊萨尔却是在他的身后没动。

    看着哈布雷进了房,关上门。

    “不跟他一起?明早就出发了吧。”

    艾云回头问,其他人看两表兄弟有话说,也识趣地回到房里避让。

    “要是现在抱着他睡一觉,明早可能就打包回森林结婚,不去帮你们了。”

    伊萨尔冷笑,抱胸坐在原位没动,大有今天睡沙发的气势。

    精灵勇者乾脆地在厨房拿来一瓶枯叶酒,给表弟倒上小杯。

    “谢谢,伊萨尔。”

    从小这表弟也跟自己不对盘,做什么也得竞争着。

    艾云没想过,伊萨尔会放下爱情,放下身份来帮夏洛的事。

    身为精灵高等族的伊萨尔,绝对有权不管世事。靠在纳西尼特的深处,过他的王子生活。

    但他没有,虽然不知道姑母如何劝戒他出来帮忙。

    又或者,他只是逮到了机会,在心上人面前呈个英雄。

    “别噁心了,今晚我睡你房的地板。”

    伊萨尔喝了口酒,在酒精的苦涩之上,一阵烟燻甜味在口中回甘。

    很不错的酒,哈比小兔子会喜欢的…

    看看身后关上的房门。

    “说真的,不是看到你这么胡乱来地认爱。可能再过两百年,我也还放不下脸皮对他说。”

    他看着艾云,手中小杯跟表哥手中的轻轻一碰。

    “所以,我们去把表嫂带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