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知道龙生九子各有所好这句话,还是因为妈妈给我们俩讲睡前故事。
她说很期待看到我们姐妹两个将来长大都会变成什么样,有什么不同?
当时小颜野还不服气地说,我只要永远做姐姐的小尾巴,跟着姐姐就好。
姐姐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幸好她没有跟着我。
那个被粉丝称为造物主的神迹,被媒体评为宇宙的歌姬,蔷薇袈裟的主唱大人——颜野,就是我的亲妹妹。
同一个爹妈的那种。
我小时候一直以为父母对双生子的爱是可以一碗水端平的。
可是我不知道,有的人天生就是受宠的命。
颜野从小就展示了凛然的音乐天分,妈妈送她去上声乐课的同时,身为姐姐的我就顺便被送进了隔壁的钢琴班。
她一路就像开了挂一样,大大小小的歌唱比赛拿奖到手软。
而我磕磕巴巴熬了六年,才勉强考完十级。
撇开天赋这种需要技能点的不提,就算是外貌,我们也从出生的一刻就拉开了显着的差距。
据说当时接生的护士姐姐看到颜野的时候就和我妈说,妹妹长得太漂亮了,白嫩得完全不是像新生儿,头骨也很好看。
后来我有机会翻看小时候相册,也不得不说,刚刚出生的颜野好像一块璞玉,反观旁边的我皱巴巴黑黢黢,像一块洗不干净的抹布。
但我并不是嫉妒颜野的美貌或者天赋异禀。
只是每一次,只有为了可爱的小颜野,才会绽放最开怀笑颜的大人们,真的很残忍。
爸妈分开的时候,所有的财产分割都顺利推进,只有为了颜野的抚养权拉锯战一般争执了一周。
而我像个没有人要的垃圾一样,被丢去了青山巷。
虽然后来的我可能是像奶奶说的那样也逐渐长开了吧。
在放弃了常年长袖长裤的物理防晒后,反而拥有了颜野同款的白皙肤色。
而我的身体也像抽条一般迅速发育,走在路上还被邀请去兼职做平面模特。
但你我都知道,有的东西,来的太迟,就没有意义了。
这一切,当然不是颜野的错。
只是我的命,不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