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冤晃着罩了满头珠串的玉冠,偷偷觑了新郎一眼,“难道,你没什么想对我说的么。”
狼王偏首,望向烛光中的新娘,第一次觉得野丫头竟有些温柔,许是灯光打得好。
“有。”他说。
事情还要从他被大妖击败,赶至十里之外山坳的青瓦院说起。
他自幼于不毛山长大,自小便是群兽领袖,后被老山主赐予大王之位,方圆百里之妖,皆以不毛山山主为尊,实则他乃百妖之王。
他甚至轻松打败不可一世的狮王,便是这般顺风顺水,自幼被奉为老大的狼妖,被从天而降的大妖打得毫无还击之力。
大妖的九阴真火,烧灼了他的经脉,他身染寒症,身子一日不如一日,甚至连报仇的资格都没有。
只能眼睁睁瞧着镜中的自己早生华发,瞧着手中的肌肤一寸寸干扁萎缩,恍若垂垂老矣将死之人。
他毫无办法,日渐消沉,性子愈发怪戾,那种一日熬一日,却永远熬不出头看不到一丝希望的日子让他愤郁难消,他甚至想用那把所向披靡的金枪,刺进自个儿的心脏。
他不明白为何会遭此劫难,他从未做过坏事,他约束规范众妖,不得伤生害命,许附近镇民上山采玉石,信善,信道,信因果轮回。
往日老山主教授的天道成了笑话,他未曾做错过什么,却被天道玩弄至此。
他渐渐麻木,冷血,甚至生不起一丝同情心。
那个意气风发的狼王,已被寒症逼死,甚至,兔娘于青瓦院跪了三天三夜亦未换得他一丝怜悯之心。
直到瞧见孤自留在洞穴,无人陪着玩却笑得开心的小兔子。
他抱起小兔子的那一刻,感觉她柔柔弱弱的骨肉内,蕴着坚韧的生命力,他似乎听到身体某处有咔嚓一声轻微响,那颗层层封冻之心,裂开一丝纹痕。
他日后的生命,更是被这一只小兔子无声无息点亮。
无论是儿时的乖巧可爱,又或是长大后的放任不羁总同他唱反调,但他的日子鲜活起来,不再如死水般泛不起涟漪。
青瓦院亦热闹起来,有了烟火气,有了哭声笑声。
他有时会想,若从未遇见这只小兔子会如何。
若他当时狠了心,未曾带走小兔子,又是再过怎样一种日子。
直到有天,他于山坳草丛中,发现一对小奶狼,他毫不犹豫将一对快要冻死的小狼抱回青瓦院。
那一瞬,他才懂,小兔子留住了他心底最后一份暖,带他寻回了自己,那个有血有肉,仍信天道正善的狼王。
冤冤见新郎一双深眸直直盯着她,却久久不说话,她问:“想说什么。”
狼王撇回脸,“没什么。”
有些话过于苍白,说出来反而无力。
“对了,你我都成亲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老松鼠同大狼打死不说。”冤冤苦恼道。
狼王:“老山主给我起名,大力。”
因他打小力气大。
一个让人幻灭的名字。
“……呵呵,还是老破狼听着更顺耳些。”冤冤嘴角一抽,说。
冤冤难得娇羞,往新郎身边挪近了些,“那个,你体寒之症方愈,洞房的事……要不要缓缓。”
狼王怔了下,耳根稍红,“……那便……缓缓吧。”
冤冤:“……哦。”
一对新人躺至喜榻,一人睡一边,喜被盖了两条,一双手却十指相扣,紧紧牵连。
其实洞房也可以不用缓,洞房的力气他还是有的。
虽然他已接受小兔子的爱,但毕竟当初将人当闺女来着。
真得缓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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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众妖胡吃海塞,载歌载舞,不毛山被闹得热气腾腾,欣欣向荣。
就连扈三娘,亦来喝了新人喜酒。
云汲同长宁回了镇上老宅,取诛邪笔。
赫连断寻了个颇安静的洞穴,捏着金锤,敲着盛着一只金蟾的金钵。
墨见愁不辞而别,回了魔阴王朝。
剩余众位,集体去喝酒。
白乌毫无身为高位的包袱,竟同众山小妖打作一团,且一边喝酒一边摇着白扇念诗,“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这与世隔绝的小镇极美,这不毛山被野桃衬得颇为野趣,好人好景好兄弟,来,再干一杯。”
浅雪得了云汲的特赦令,准许喝酒,被几位热情的小妖多灌了几杯,头有点飘,见千杯不倒的扈三娘,有些妒恨道:“呵,你这个女人勾搭男人厉害,酒量也这么好。我说你啊,好好的女人不当,干嘛作践自己啊。”
扈三娘未回话,盯着洞府前贴的大红囍字,又干了一坛桃花酿。
待夜深人寂,众妖散去,唯剩凉风寒月。
扈三娘缓缓朝新人洞府走去,手中提着一盏四面灯笼。
当初狼王请她假扮新娘,逼退小兔子的那晚,她见狼王认认真真扎了个灯笼,又往灯笼底下挂了个朱红的同心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