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婵好不容易出院了,她不是很愿意继续待在病房里,地方很清静,但终归让人感到冷清。和陆向珩提想出院的时候,她特地没有像往常一般把目光移开,只盯着他的眼睛看,宋婵不知道那迟疑的几秒是由于什么,但依旧深深感到沉闷无力。
“……你需要回我那里吗?”
“不用了,我回自己家。”
“好。”
不知道是不是宋婵的错觉,也许是因为他之前反常的表现,虽然当他听见自己说不用的时候并没有表露出任何的情感倾向,但她总觉得他暗自松了一口气。
宋婵拿出陆向珩从家里给她带来几件深色的厚衣服,换下临时买来在医院穿的家居衣,系好大衣的腰带,她跟在提着箱子的陆向珩后面。
从病房到医院门口不到十分钟,他早已叫好了车,司机接过他手里不算沉重的箱子。
两人一左一右坐在后座的位置,中间隔板上放了水和纸巾,正好将两个人隔开。
自从她住院以来他虽常来看她,但两个人之间的交流并不多,他身心不一,时常想事情想到忘记回复她的问题。这种状态并不常有,但却在短短的这些天发生过太多次,不能不引起她的注意。
他自己也像意识到了,有次惩罚性地在她病房里坐了一整天,从早到晚都围着她转,静音的手机屏幕亮了许多次他都没去管。
宋婵那天给他甩了冷脸,不知道他是惩罚她还是惩罚自己,总之两个人并不愉快又装作融洽地待了一天,她没有对他发脾气——也许是因为觉得除他之外不会有人再来探望她,这种心不在焉的陪伴对现在的她来说也近乎是一种奢侈,而她何必花费心思去照顾他因别人扰乱的心情。
下车进家,在玄关放完行李后,宋婵叫住准备继续乘车回去的陆向珩,他回头时雪松气被寒风吹进屋内,而冬日里他的脖颈上未着一物,笔直、干净又漂亮。
“你今晚有事吗?”宋婵问。
“学生会有庆祝会。”他侧首时,脑后的发垂在颈后,用黑色的绳束成一小截,陆向珩正脸温润,侧脸却不难看出那些斧刻的弧度下藏着的硬朗。
“翘了吧,今晚想让你带我再去一遍风台街。”
“为什么要去。”他神色不变,只是询问。
“想和她说一些话,之前错过了她的祭日。”
往常的聚会一般在郊外独栋的轰趴别墅里办,这是学生会一贯的传统,负责联络别墅的外联部说这周末已经很早被预约出去了,于是聚餐临时换了地方,文艺部提议的一家KTV被一致采纳。
这次聚会是整体性的,每年会有一次的活动,用来放松疲惫的身心以及培养高一新入会成员的关系,作为主席团的代表,他和司熏都要参加这次聚会,对于他们来说,这也是一次寻找合适的接班人的时机。
陆向珩回家处理了一些学生会的文件,由于之后还要去风台街,他没有换回平时常穿的浅色衣服,而是继续找了一身黑,身上除了袖口的那串念珠,没有别的装饰。
到KTV顶层的时候,他站在推拉门前站定一会,很快就推门进去了。
一如他所料,当他不得不温和地笑着和已到的成员们问好的时候,周弥音还是不自觉地出现在他眼里。
她今天穿了半腰的浅棕色麂皮裙,上身是带毛边的紧身长袖毛衣,室内开了暖气,搭在一旁的鹿纹绒上衣应该也是她的。
也许是感冒,又也许是被他弄哭的,她的眼角和鼻尖都残留着短时间无法消去的红,走近了可以听见坐在她旁边的朋友夸她今天的妆容好看,她勉勉强强地将错就错,对小鹿这一绰号接受得顺理成章。
陆向珩和几位相熟的部长说了话,大多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室内闷热,但他没有脱掉风衣的意思,宴会厅的音响设备终于好不容易被打开,可以点歌了,一时之间室内氛围活跃了起来。
陆向珩倒饮料时不经意瞥了一眼文艺部那桌,周弥音从他进来到现在没有看他任何一眼,好像从不认识他一般只顾着和旁边的朋友嬉闹,她今天似乎情绪十分高涨,对同桌递来的香槟毫不推辞,考虑到她在英国的酒量,陆向珩没有多担心。
他拒绝了递过来的高脚杯——之后他还要去风台街一趟,所以不会沾任何酒水。
他笑着说今天胃不舒服,坐在一旁的司熏皱了皱眉,有意无意地帮他挡酒。
陆向珩受宠若惊,但一时无暇去问究竟为何,歌声还才开始,就有几个喝醉的部长跑到他这里来哭诉,他听得头疼,但应付只是习以为常的简单事。
说完这个就离开。
陆向珩在心里暗自想道,说完这个就离开,带宋婵去风台街,不要再去想周弥音。
但是话怎么都说不完,来的人总是用一些有的没的来搭话,司熏不喜欢说话大家都知道,所以什么苦病哀乐都往他这边倒。
他不知道怎么回事,竟一一接了。
周弥音的位置隔了他两桌,中间人来人往,很多时候看不清她在做什么,她依旧像表露出来的那般开心,从对面的女生手里抽走鬼牌后微变的脸色都不像作假。
好像这些天一直在经历无休止吵架和冷战的人不是她,那些话语疼痛针砭人心,让陆向珩每每想起都感到头痛欲裂。
她穿的毛衣很好覆盖了她的喉骨皮肤,那里被他掐得发紫,像是永远去除不了的瘢痕,不知道这几天消去没有,周弥音在他不在的时候总是忘记搽药,就像故意要留着给他看一般。
那天中午她来主席办公室找他理论,他被她的话激得一时生气,压着她在门上摁着做了一次,她埋头隔着衬衣咬破他肩膀处的皮肤,被他用手扼住脖子抵在门上,手指撑开她的嘴让她不能合上。
和不受控的唾液一同流下的还有滚烫的眼泪,她第一次骂他,用的是“you fucking idiot.”。
结束后她躺在地上不愿意让他碰,给她擦眼泪的时候虎口上又被咬了几串印记,现在那个地方绑着绷带,已经不会渗血,但却在愈合时不停发痒,挠心抓肺。
周弥音知道陆向珩在看她,从他不时侧身取纸巾或者其他什么琐碎物品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他从来不是拖沓的,有什么事都尽量一次完成,这样才符合他自己的心理预期。
偏是这样,她就越不会去给这种小气的偷窥任何变成对视的可能,她接过一杯又一杯递来的饮料,意识到自己比平时表现得要活跃许多却让她心情大好。
起泡酒灌进喉咙的时候总会牵动两侧的皮肤,带来一些牵扯的疼痛。
虽然已经是几天前的事,但此刻还没化瘀,伤处一天比一天看着骇人,近乎洗不干净的淤痕,所幸冬天准许她将脖子藏在衣服下面,这样才躲过了同学和老师的审看。
想到此处,周弥音不免又灌了几口饮料,把一肚子闷气重新塞回胃里。
对唱歌感兴趣的人已经去前面点歌了,剩下桌上的都是不打算唱歌的,有人提议玩小姐牌,兴致勃勃地听完规则之后想起在伦敦玩酒桌游戏的经历。
那是她第一次参与这种游戏,pre drinking的时候玩“I have never been”,侧对面就坐着当时被硬拉出来的陆向珩,那次酒局游戏的初体验意外地令人挫败,因为那天晚上陆向珩没有动桌上任何一杯酒。
后来她也才发现,是因为他不愿意喝酒所以才在很多轮次上说了谎。
比如说问到恋爱对象问到性伴侣的时候他都没有伸回手指,但是实际上和她的那次是他第一次做爱,他也没谈过恋爱。
牌发到手里时,周弥音还在沉浸在上次酒桌游戏的记忆里,直到有人提醒她说有人抽到照相机牌要注意听别人的话,她才摇了摇头,有些无聊地把手里的那张方块7反扣在桌面。
“照相机。”
小姐牌的规则是:抽到5号数字牌的人说出“照相机”三个字后全桌的人都必须静止,先动的人罚酒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