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更多人的鲜花(微)(2 / 2)

不摘月亮 唔知鸭 2035 字 6个月前

    粱尽望着她,温和开腔,“这是我在酒店沙发上拾到的耳环,确认了一圈都没找到耳环主人,后来听伴郎说,那晚是你送我去酒店,就问问是不是你的?”

    心头的那点愁云和迟疑,就这么消散了。

    冬黎轻松承认,“那天你们都喝多了,天色太晚,只能送你们去酒店将就一晚。耳环现在是你帮忙保管着吗?”

    “嗯。下次见面我带过来给你。”

    “我明早要飞上海,短期之内都不在北京。不如这样,我给你一个地址,你邮寄过来给我?”冬黎包里常年备着纸和笔,刷刷写下公司地址和电话递给他。

    冬黎字写得大气又偏潦草,粱尽辨认了两秒便签上的地址,笑说:“好,稍后给你寄。”

    粱尽属于浓颜系长相,剑眉挺鼻,轮廓周正,第一眼望去视觉冲击力非常大,会让人直呼大帅哥。可与他大开大合的长相相比,他的性格却贵气又温润,极具反差感。

    这样的人非常适合当大众情人。

    冬黎看了他两秒,收回目光,望向前方的停车位,踌躇着如何开口。

    察觉到她的欲言又止,梁尽却只盯着她的后脑勺,耐心等着也不催促。

    “粱尽。”

    “嗯?”

    “我是想问问你……”冬黎觉得自己的想法有点儿荒唐,可她不甘心,还是想挣扎一下,“有没有兴趣进娱乐圈啊?”

    粱尽低眉望着她,缓缓笑起来,“刚才还以为你是在开玩笑。你怎么会有这个想法?”

    冬黎望着光洁如新的地板,声音很低,“因为你超乎寻常的美好,我希望有更多幸运的人因你而发生改变,变得勇敢无畏。而我对你又怀着私心,想要你接更多人的鲜花,人生灿烂前程远大。”

    不过,她没这样说。

    冬黎扬了扬下巴,白了他一眼,“因为你长得好看。”

    粱尽似乎被她这个理由无语到了,轻笑了一下,语调介于严肃和随意之间,“我可能不会采纳你的建议,因为我热爱我现在的工作。”

    “行吧。”冬黎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答案,语调释然,“那现在我们是分道而行,还是我请你吃个晚饭,未来的一段时间请多关照?”

    “回去要加班,下次。”

    冬黎点点头,同他挥手说再见。

    粱尽坐在沙发上,英俊的脸庞被两根葱白的长指轻掐着,女人施了点力道,迫使他微微抬起头,她的脸越俯越下,呼吸轻洒在他的脸上,他看见她笑了。

    然后她的唇,轻覆在他的眉心、双眸和唇角。

    如啄如吻。

    最珍视最美好的东西总是要留到最后,冬黎抱着这样的想法,特意绕过他的唇,亲着他冒出小胡渣的下巴,又蜿蜒而下亲到他嶙峋性感的喉结。

    冬黎非常明显地感觉到,她的吻落到漂亮山丘上的时候,粱尽的身体倏地绷直,从他喉咙里溢出一声闷喘。

    非常动听。

    冬黎得逞地笑了笑。

    她抬头看他。

    “喜欢我亲你这?”

    冬黎直直地盯着他,粱尽一脸欲色,却压抑隐忍地看着她,就是不给她答案。

    冬黎就那么灼热而直白地盯着他的脸,抬起纤细的长臂,柔柔慢慢解开他的衬衣纽扣,从最顶端到最末端,块块分明的腹肌袒露在前,但冬黎却无心欣赏它们。

    她的掌心自粱尽小腹开始,缓缓向上游弋,途径两岸青山,冬黎不嫌麻烦,绕道而行,勇攀两山,摘得硕果满满,才尽兴而去。

    冬黎的唇当然也没有闲之不用,绕着他的喉结缓缓亲着,柔得像羽毛拂过一样,就是不碰中间的顶点,在她两指轻捻他的珠果时,她看见梁尽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极具诱色。

    冬黎忍住笑,喜新厌旧地抛弃刚硬的果实,食指指腹轻抚他的山丘尖,她靠在他肩上,笑问:“真的不用我亲亲这吗?”

    她的唇就在他的喉结旁,红唇张张合合轻触着他的喉结,带来痒痒麻麻的酥感,梁尽强攀着沙发扶手,回答说:“不用。”

    刚答完,梁尽就又咽了一下唾沫。

    “不用。”回答之后,粱尽又吞咽了一下口水。

    冬黎乐不可支地昂头望他,长指点了点他的唇,“嘴真硬,我亲亲软好了。”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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