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2 / 2)

绒花圈套 戚叁步 919 字 6个月前

    “正是因为她怕,所以才要带着他一起来,不给我私自下手的机会,也赌我会不会卖她一个面子。”

    “这就是这一行的规矩吗?用人命去赌?”

    程绍没有接腔,只是点了点头,转身往楼上走去。

    我依旧坐在那里,思绪控制不住的去到宋婉怡身上,总是想到她如雨的泪水和万念俱灰的眼神。我原以为她是爱他的,知道听完程绍的话,我才意识到,我忘了她的身份。宋婉怡爱他不假,但她更爱钱,所以才会用人命去当筹码。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爱的人。

    那个男人对生命的失望,应该也始于此。也难怪,当时在茶楼他没有反抗,从出发的那一刻起,他应该就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作为筹码,他唯一能自主选择的,就是结束自己的生命。

    程绍和宋婉怡,本质上没什么不同。

    *

    最近几个月,程绍基本每次处理“生意”都会带上我。偶尔还能见到程沁,不过她对我永远是那副不待见的冰山表情。

    几个月的锻炼,我已经能够做到对血和完整的人波澜不惊,但是看到其他的……还是会控制不住生理反应,几次差点晕在现场。

    也正是这几个月,让我意识到我当初对于程绍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他能留别人一条命就谢天谢地,哪里有别人伤害他的机会。

    想想这几个月的经历,我见了他和不同蛇头的交易,手下的夜总会声音,还有他的审讯手段,还让他带我去我曾经工作过的酒店看了看。所谓酒店,无非就是明面上的幌子,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就进了这个地方。

    只一样,他一直避着我。程绍曾经说过,他的生意目录里有毒品这一项,后来就再也没提过了。直觉告诉我,如果要知道过去,就一定要进这个泥潭。

    不过这几个月,也并非毫无突破。我知道了我下一个目标该是谁。

    那天早晨,我发现我的爽肤水只剩下了一层底,就提前给viki发了个消息,说下午过去一趟。照例是蚊子开车,在去北城大厦的路上,我发现了端倪。

    蚊子的黑夹克搭在副驾椅背。我无意中瞥到,衣服袖子上沾有黄色的像灰一样的东西,袖口处的颜色也比其他地方要浅一些。我按下窗户,让光再进来一些。

    车内亮堂起来,我也看清了衣服上的污渍。黄色颗粒和一些灰白印记,袖口处尤其明显。而在花雨,我发现viki的头发上有类似纸灰的痕迹。

    是烧纸!黄纸的材质,让那种黄色颗粒很容易粘附在衣服上,衣服上的灰白痕迹是掸去纸灰留下的。

    他们在祭奠谁?从我昏迷到现在,还不足一年,应该不是林豫。那又会是谁?

    我坐在后排,掸了掸蚊子衣服的袖子,把烧纸的颗粒掸了掸,但是灰烬的痕迹却不见消退。

    蚊子听见后排的声音,往后看了一眼。我对着他一笑

    “衣服脏了,回去记得及时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