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礼的前一个晚上,陆骋又一次梦到了她——一个陌生人,一个素未相识的女人。
仍然是潮湿的伦敦西区,灰蒙蒙的清晨,细密的雨丝像一张网,劈头盖脸将他笼住。
店铺还未营业,街道、天空、甚至空气都充盈着透明的灰,然而却奇异的不使人感到压抑,他甚至久违地感到了回归母体般的松懈。
而他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那个女人。
她穿了一袭灰蓝色的风衣,宽檐的礼帽也是同色系,像是上世纪的摩登女郎,身形纤细而高挑,几乎融化在雾气中。
“一定是个大美人”——尽管她裹得严严实实,脸也被礼帽几乎完全遮住。
但只要多看她几眼,想必谁也能看出端倪来——松弛的状态、优雅的体态,这已经足以构成美的说服力。
然而美貌对他这样的阶层早就不是稀缺资源,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就是少见的美人。更何况他自认早就过了沉迷皮相的年龄,注目一位异国女士也很有可能让对方感到冒犯。
他仍然倚靠着墙壁,西装外套随意搭在臂弯,在这样一无所觉的状态下,一种可以称之为宿命的偶然性却发生了。
她臂弯里的小猫忽然跳进了他的怀里。
他与她四目相对。
“阿骋,好福气啊”,乐楷朝今天的新郎官挤眉弄眼,颇有些意味深长地道。新娘被他调侃地脸色发红,呵斥他不许乱说话,眼角却也偷觑陆骋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