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辛说:“还是没有。”
饭吃到一半,祝娆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祝辛看出来了,没问,终于,祝娆忍不住了,小声好奇:“哥哥你是不是喜欢男的?”其实好早就知道了,包括哥哥其实不是爸爸的孩子这件事,她不敢问祝宏飞,杨岚也不让她问。
筷子顿了顿,某些极度不快的回忆侵占脑海,良久,唇角弧度放平。
“没有。”
没有喜欢男人或者女人这回事,他当年只是喜欢上了一根救命稻草,无关那个人是男还是女。至于这一次,生日那晚有过很短的一刹那的念头,无非是因为程林那句生日快乐。
他已经试过了,五年前也恍惚过,孙安告诉自己程林为自己要死要活,明里暗里劝自己认命留下,那时候他很迷茫,不知道应该离开这个地方撞进未知的未来还是听孙安的,留下,在程林身边当程林的心尖儿——他是这么说的。
那天晚上,他闯进当初那家纹身店,刺了他们吵架时候程林翻出来的那只蝴蝶,进去的时候是因为冲动,刺到一半的时候他清醒了。
——他不要当程林的金丝雀,不要永远依附程林。他无法接受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人给予,要是留下,他会永远都是无法自保、被人下药绑架、曝出艳照也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的鱼肉。
他等了五天,等伤口愈合,他准备告诉程林,他刺了这只蝴蝶,剩下的期限大概可以抵消了,他希望他们银货两讫。但那天,他没找到机会告诉程林。
程林最开始很洒脱,说:“我不靠这个活着。”
自己要走了,他又说:“要不还是留下吧。”
那天他很痛快,因为程林这种人居然也会为感情摇摆。
确然,偏激执拗的感情会让人一时冲动,也会有片刻沉沦,因此祝辛始终很庆幸自己没在那一天昏头,答应程林留下。他还记得,那天程林状态很差,孙安说他右臂伤势很严重,心肺都有损伤,他考试的那个星期一直在抢救。但程林喝了很多酒,还在抽烟,车祸那晚甚至还上床了,所以说不准是孙安夸大其词的苦肉计。
现在想来,没告诉程林这个纹身的存在也好,否则,程林大概会误以为自己有什么放不下。
至于家,祝辛想,其实也不是很需要——当他有了财富,有了社会地位,有了拒绝的底气,就不会再考虑站在他人领地是否会被不喜和驱逐这种事情了,或许这和所谓的“家”是一样能给人自信的东西,是立足之地。
旁人没给他的东西,他自己拿来了。
至于感情,确实,可有可无,没人靠喜欢活着,调味品罢了——他现在也有大把的人可以挑选,尽可以跟以前的程林一样朝三暮四,纵情享乐。他不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