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2)

别想攻略我 种地七七 1005 字 6个月前

沈潋初看了一遍拍摄的剧情,发现旁边的宋清研支支吾吾的,欲言又止。

    他摘下鸭舌帽坐下来:“有话快说。”

    手长腿长,身段清贵,仅仅是坐在那,自有一种风流气韵。

    宋清研看一眼沈潋初的手,然后搓搓自己的手掌,脸上的笑意真诚到有些殷勤:“沈潋初,小沈总,就是……”

    “?”沈潋初眼神狐疑,把自己的爪子收回来揣兜里,隔绝了男人的视线。

    “咳,你也看了镜头了吧,好是好,但不是最好,总缺点什么。”宋清研挤眉弄眼地暗示他,眼神期待。

    回想一下刚刚看见的镜头,啊,沈潋初挑眉,单手托腮:“宋导对古筝也有研究?”

    电影主角团中的男三九歌,是一位半妖,音修,善用古筝,在大战开启之前,男三便是用古筝的乐声为信号,为男女主传信,男三古筝镜头的运用,也推动了剧情的发展。

    宋清研眼里只有沈潋初搭载铁椅子扶手上的那只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指尖带着一点薄薄的粉,依稀可见伏在白色皮肤下的青色血管。

    在导演的眼里,这是近乎完美的一双手——沈潋初在他眼里也是近乎完美的。

    他的相机里存着一张几年前初见沈潋初的照片,背景是塞外的漫漫黄沙和残桓断壁,沈潋初戴着黑色头纱,坐在沙丘上,望着远方。

    镜头里,只露出他半张素白的侧脸,瞳孔里倒映着灿烂云霞,像是被造物主过分偏爱。

    那时候他想着一定要把人挖去当明星,拍戏也可以,当模特也可以,这种美貌就应该永世流传。

    “我记得,小沈总的古筝造诣也很高呀。”宋清研面露乞求,好像沈潋初不答应他就能跪下来抱住他的裤脚乱喊。

    “真的求求了,元易琼他虽然学了点皮毛,但是他音乐天赋为负,感觉真的不一样,九歌他三岁学筝,筝就是他的第二条命,不能出差错的。”

    元易琼就是饰演九歌的男演员。

    作为一个龟毛到请专业舞蹈演员来当群演的“精致”导演,宋清研无法忍受元易琼那惨不忍睹的指法和乐感。

    当然,还不是沈潋初惯的。

    指尖轻轻敲击侧脸,沈潋初摆着大佬坐姿,神色怏怏:“你知道我表演一次出场费多少吗?”

    宋清研觉得花都谢了,双手合十:“沈总,潋初,潋潋,初哥……”

    沈潋初一个眼刀扔过去,侧头看见严舒朝这边走过来,于是坐正了一些。

    了解了事情的大概,严舒惊讶:“小沈总还会古筝。”

    “啊?昂,我奶奶是学这个的,耳濡目染,耳濡目染。”

    宋清研擦汗:古筝国手被他称作学古筝的,沈潋初真的,我哭死,嫉妒死了。

    然后在两人的攻势之下,沈潋初被自愿答应了,而且是自己掏钱给自己付出场费。

    元易琼知道小沈总要给自己当手替的时候很是受宠若惊,恨不得当场给沈潋初磕一个,元易琼的身形要高大一些,九歌的衣服本就宽大,倒也不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