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扑过去吻他(1 / 2)

郁芽确实也没真想留下他。

    她喜爱的是在学校里礼貌疏淡、闪闪发光的宋理之,好看得鹤立鸡群,像橱窗中的奢侈品,而不是失去自由的私有物,虽然实用,却丧失了作为标出高价的要素。

    从把他绑来之前,她就只规划了这七天的事,否则也没必要把他眼耳捂得严严实实。

    至于七天后放走他,宋理之会报警吗?这不是她可以预料的事,她也不怎么怕——实在不行就去坐牢呗,反正她什么都做了,没什么好后悔的。

    但是这不代表宋理之可以这样想。

    她还是喜欢他惊惶一点的样子,似被打碎的瓷娃娃,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地不安,而不是现在这样一副“我懂你”的自大样子,好像两人的位置又回到学校里,他胜券在握难以接近。

    她不喜欢被他看透。

    于是头一次的,郁芽在喂他吃饭时都兴致缺缺。

    她喂得敷衍,动作多有不耐,宋理之不得不配合着加快咀嚼和吞咽的频率,越发吃力。

    终于,他成功把自己呛住了,捂着嘴咳得昏天黑地。猛烈咳嗽本就难受,他还被堵着耳朵,鼓膜胀痛,生理性泪水打湿眼前的布料,他咳到脖子胀红。

    郁芽抽了张纸递过去。

    看他狼狈至此的样子,她心情好了一丝丝,赏赐一样开口问:“还吃吗?”

    宋理之咳得嗓子肿痛,说不出话,只能用力摇头。

    女孩子扎着低马尾,有几缕发丝散下来,她随手拢去耳后,戏谑道:“为什么不吃了?嫌我做的饭难吃?”

    本来也难吃。

    宋理之缓了一会儿才能抬头,违心地否认了:“不是,只是我吃饱了而已。”

    她哼了声,也不知道信没信,搁下碗筷给他开手铐,放他去厕所清理自己。

    卫生间的灯光是白色的,白得冒寒气。

    水龙头里透明的液体哗啦啦流,打在洗手池,顺着下水道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