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2)

别总跟着我 十六春令 1018 字 6个月前

有的人爱看吃播,就是爱听那种吃东西时嘎嘣脆的声音,会产生幸福感。

    闫贺安觉着安浔讲公式的声音,就有异曲同工之处。

    “数学公式需要先死记硬背全背下来。”安浔点点课本,“今晚你能把圆和椭圆相关的公式都背熟就算完成任务。”

    “噢。”闫贺安把课本拉到自己跟前,很有仪式感的拿起记号笔,边念边用记号笔涂上颜色。

    安浔在一边看着他这通操作,对他这种“看书必留下痕迹”的行为,不做评价。

    说起来挺幽默的,安浔的课本干干净净,连笔记都没几行。

    闫贺安看过的那几页蓝蓝绿绿红红黄黄的颜色纷飞,相当于每句话对他来说都是重点。

    安浔真的想好奇问他一句,这样每行都划线标重点,跟没化有什么区别。

    不过闫贺安有积极性是好事。

    一口气吃不成胖子,安浔没指望闫贺安能短短几天成绩突飞猛进,脱胎换骨。

    每天能看到进步就行。

    离高考还有两年,这两年如果能充实度过,完全来得及。

    至于目标,人过一辈子本来就不是带着明确的任务来的。

    谁不是从出生以来先接受灌输的知识,再去摸索着思考自己想走的路。

    边走边看,顺其自然。

    当他走到路口的时候,他自然会知道自己究竟想往左拐,还是往右拐。

    ***

    闫贺安家里逐渐有了两个人一起生活的痕迹。

    他喜欢记录,经常给安浔拍照,一开始安浔还觉得防不胜防,后来就习惯了直接忽略。

    闫贺安把拍好的照片洗出来,贴在相片墙上。

    不知不觉的,那面墙上渐渐越来越多有关安浔的照片。

    照片墙上也第一次有了闫贺安本人的影子。

    他教安浔怎么用相机,安浔偶尔会给他拍一张。

    抱着吉他唱歌的闫贺安,好奇摸索着电子琴的安浔,切菜指挥闫贺安炒菜的安浔,画画的闫贺安。

    闫贺安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安浔学着学着睡着了,被闫贺安偷偷在脸上画画的熟睡的可爱安浔。

    搬到临城来的那天,闫贺安看着空荡荡的单人公寓,料想自己未来两年的高中生活,大概会无聊的一个人窝在公寓里吃外卖,就这么乏善可陈的浪费青春。

    事实跟他想象中的完全不同。

    公寓里随处可见安浔存在的痕迹,两个牙杯牙刷,两个喝水杯,睡衣晾挂在阳台上,毛怪萨利旁边并排躺着大眼仔麦克。

    在安浔的指导下,基本的炒菜闫贺安都学会了,总结起来其实特别简单,就是先热油煸炒葱姜蒜,先放肉后放菜,再加酱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