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把林春晓当作比我生命还重要的人。
我也知道我还年轻,说这番话不免愚蠢,但我确实是这样想的。
她的一顰一笑,比我妈还重要。在比她认识我更早之前,我就先知道了她。原因为何,可能是某天在走廊上的偶遇。
我知道她的打扫区在厕所,我知道她身边最常相处的那几个人,但她是比,所有人都更耀眼的存在。
更别提,她身旁那个女孩,也是喜欢她的吧。我想她跟我是不同「世界」的人,但如果只是做朋友的话,应该无所谓。
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我们认识了,在某个阳光普照、微风飘扬的日子,她从未改变过的那个温暖笑容,彻底地打动了我。
我开始追求她,用很隐晦的方式,我想,就算是没成功,也不至于做不成朋友。
但小春,她就跟我想的一样,是一个很纤细的女孩,总是替别人想得很多,对情绪很敏感。
她发现了我对她的感情,却没有制止。
小春永远都不会知道,当她在礼堂跟我坐在一起的时候,我期望时间会永远停在那一刻。
我们很意外,却也很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情侣。
因为性向的关係,我知道她需要时间接受,我不想造成她压力,但她却常常把我推得好远。我发现了她的饮食障碍,可能是家庭给她带来的困扰,没有什么比得知她内心的小缺陷,来的快乐。
这样讲很奇怪,但我渴望帮助她,渴望在小春依赖我。
但她总是,若即若离。
我曾想过,再这样下去,我还可以对这段没有承诺的感情支持多久,如果可以给这段感情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永远。——这样说也太王家卫了吧?
不过,这居然是最中肯的事实。
我有说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