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好险羊肉没卡在喉咙里,所以,孩子是李二的孙子
这谁又知道呢。
这真是看来李二这一世过得很是辛苦啊。
你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去找我的孩子!
吵死了!王怜花有些不耐,随手一拂,人便软倒在了旁边的长椅上。
小二已经一溜烟跑了,显然是去找管事的人了。
管事的匆匆而来,谭昭也无意为难人,开了间房让人把人姑娘扶进去,然后才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楼。
此时,小楼里已经多了一个人。
隐约,还能听到男人醇厚的嗓音:前辈,你能不能换一张脸,这
不行,他本人都没意见。
李兄,许久不见。谭昭听到自己的嗓音略带欣喜激动地说了这样一句话。
李寻欢转头,这是一张全然陌生的面孔,可这样的语气又是如此地熟悉,熟悉到他完全没有任何的怀疑:好久不见。
为什么一点儿都不惊讶,一点儿都不怀疑,一点儿都不害怕,他这马甲接受得也未免太快了吧,他不服。
你还活着,这当真是一件令人欢喜的事情。
李寻欢还是那样,无论他如何地落魄,如何地疲于江湖事,他永远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眸子,岁月未曾让他老去,他依然是江湖里最明媚的那一颗星。
喝酒吗朋友。
第304章 聊赠一柄刀(二十三)
谭昭其实有些开心,或者说十分开心,他乡遇故知,不愧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更何况他这种情况,能够见到,喝上一口酒,便是欢喜了。
敬你。
敬你。
酒杯一碰,一饮而尽,便胜却千言万语。江湖人潇洒意气,便在此处体现了出来。李寻欢已是坐了下来,他脸上仍然带着笑容,轻易便能让人感觉到他的欢喜。
李寻欢,就是这样一位坦诚的朋友。
李兄可是在此处寻一位复姓上官的年轻姑娘
李寻欢闻言便知王前辈定已将事情告诉了谭兄,他点了点头,便道:没错,只我与上官家有些龃龉,那上官姑娘并不愿接受我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