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霜序僵住了身体,任由醉醺醺的沈承安按着他啃咬。
恍惚间,盛霜序觉得自己成了沈承安嘴里的肉,被他咀嚼磨烂,拆吃入腹。
沈承安很喜欢啃咬,就像是野兽标记自己的所有物与领地。
盛霜序应当是习惯了沈承安的所作所为的,逆来顺受是他的本性。
盛霜序呼吸一顿,他有点承受不住沈承安的啃咬,便轻轻去唤他的名字,道:“……沈承安,你喝醉了。”
“你醒一醒,我是……”他习惯地想将自己称呼为“老师”,念头一转,却不想将沈承安看作是自己的学生,他最终顿了顿,道,“我是个男人,你这样碰我,清醒时一定会后悔的。”
沈承安就仿佛没听到似的,盛霜序还想再劝,他的话都来不及说出口,便痛苦地咬住手臂——沈承安又在咬他的脖颈了,尽管如此,盛霜序还是差点将痛呼从口里泄露出来,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血液上涌,心脏突突直跳。
盛霜序越来越不懂沈承安了。
原本厌恶同性厌恶到光是触碰就会干呕的男人,却不止一次地对着盛霜序如此亲昵。
盛霜序已习惯了被沈承安粗暴对待,自打旅馆那一夜,沈承安突如其来的温柔总叫他万分不适应。
——不,与其说是差别对待后的不适,更不如说,对于盛霜序而言,沈承安这点莫名其妙的温柔,远比他直白的羞辱还要更令盛霜序痛苦。
男人之间不该这样做的。
男人之间不该啃咬脖颈。
男人之间……
盛霜序脑袋发晕,无法应对的矛盾感叫他痛不欲生。
除去沈承安自以为是的复仇,他们之间还能算正常人吗?
他们就真的像是背德的同性恋,盛霜序不愿承认这一点,将他从“正常男人”的标准越拉越远。
盛霜序厌恶这种他无法应对的、沈承安的温柔,他宁愿沈承安打他打得痛一些、像以前一样羞辱他,最好叫他痛不欲生,这样才能叫他不去思考心理上的痛苦。
疼痛——才应该是他与同性不伦接触的背德代价。
他不该有一点沉沦,盛霜序想,这太不正常了,他要做个正常的男人。
在旅馆的那一夜,他把一切失控都怪罪于酒精,酒精使盛霜序对沈承安的反感都变得迟钝许多。
现如今他的脑袋则无比清醒,羞耻感便无比清晰地烙印在盛霜序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