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林总依旧这么会尊重人。”
谈话结束,徐泠洋也没有留下的意思,哪怕窗外的雨越下越大,林煜拿着一把伞送他下楼。
徐泠洋从来不在他家过夜,甚至小憩都没有。
林煜家虽然住在城中村边缘,但距离大路还是有些远,要七拐八绕地走过三四条小巷子,他撑着伞,一路送徐泠洋离开这里。
送客人离开是主人应该做的。
小巷里的灯光被雨水冲刷至模糊,雨中夹带着被冲刷起的尘土,这里的道路很窄,空气流通不顺畅,一旦下雨,空气中就会弥漫着潮湿的气息,霉味扑鼻而来。
伞面被大雨冲刷得哗哗作响,雨势太大了,两个大男人共乘一把伞,着实有些滑稽,林煜刻意将手中的雨伞朝徐泠洋的方向倾斜了一下。
毕竟要订婚了,这个时候生病发烧多不好。
徐泠洋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深邃幽暗的眼睛,尽管现在下雨,天也黑了,外面的行人不算多,但是保险起见,他还是戴上口罩比较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起初他嫌林煜住的地方小,住户又多,人多眼杂,路窄得他连车都开不进来,还得步行,想着给林煜换个住处,林煜又在这里住习惯了,离他的公司还近。
所以只得作罢。
他俩的关系又见不得光,所以林煜住的那层楼被徐泠洋全卖下来了,否则今天下午在林煜家里发生的事肯定会把邻居吸引来。
眼瞅着就要走出去了,身后的小巷里射出一道远光灯,摩托车的鸣笛声在雨夜中格外清晰,林煜的手腕被徐泠洋一把抓住,还没回过神,整个人就跌进他怀里。
乌木沉香的味道萦绕在鼻尖,林煜不由得有些失神。
一辆摩托车从俩人身边疾驰而过,车轮将水坑里的积水卷得水花四溅,全部落在徐泠洋的裤子上,白色的裤腿沾着泥污,顿时湿了一片。
“早叫你搬家,要不是我,你死这儿了都没人知道,”徐泠洋有洁癖,见自己的衣服脏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而那个罪魁祸首,早就骑着摩托车一骑绝尘跑没影了,他咬着后槽牙低声骂道:“这人真没素质。”
林煜有些愧疚地说:“那要回去换条裤子吗?”
方才徐泠洋拽了他一下,林煜拿着雨伞的手歪了一下,他俩身上都淋了些雨。
徐泠洋把脸一撇,迈着步子继续往前走,林煜赶紧跟上他。
他们还没走出几步,路边停着的几辆黑色轿跑同时亮起远光灯,两个西装革履的保镖下车快步走向徐泠洋,恭敬地叫了声:“少爷。”并将手中的黑色大衣给徐泠洋披上。
有了保镖撑伞,林煜就没必要跟着了。
“明天我叫人送请柬给你,典礼在英国举办,你最好赶紧把手边的事处理完。”徐泠洋冷漠地撂下一句话,没给林煜说话的时间,就在保镖的陪同下坐上那辆劳斯莱斯,车里的星空顶散发着微弱的光。
黑色的轿跑陆陆续续离开了,大雨天气,车开得很慢,可终究是从林煜的视野里消失了。
徐泠洋坐在车里,看着林煜的身影消失在后视镜里。
林煜每次都会目送他离开,哪怕得知他要订婚了,也依旧如此,徐泠洋看着被雨水冲刷的后视镜,心中莫名有些不安。
大雨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林煜撑着伞在雨中站了良久,直到身体被寒冷包裹,他才回过神,转身去了路边一家便利店,在里面买了一份便当。
尽管食不知味,可他还是勉强吃了两口。
衣服被雨淋湿了一点儿,又被便利店的空调吹了一通,身体多多少少有些难受,回家之后又把厨房打扫了一遍,忙到深夜才睡下。
第二天下午,雨停了,天空灰蒙蒙一片,经过一夜大雨的洗涤,深圳正式迈入秋季。
一辆火红色小跑车停在写字楼下的停车场里,任池洵穿着一件蓝色牛仔褂从车上走下来,迈着两条细长的腿,信步进了公司。
去林煜的办公室需要经过办公区,任池洵跟前台打好招呼就进去了,路过办公区时,耳力极佳的听见一众新入职的员工们在下面交头接耳地夸他帅,任池洵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手指甩着跑车钥匙,洋洋洒洒地往林煜的办公室走。
走到门口,正好碰见从办公室里出来的舒雯。
抱着一大堆文件的舒雯先是惊讶了一秒,“你从东北回来了?变帅了好多啊。”
任池洵风骚地拨弄了一下头发,嘚瑟道:“小爷我就没丑过,煜哥呢,我要见他。”
舒雯赶忙把任池洵拉到一边,悄声说:“林总今天的状态有点儿奇怪啊,是不是昨天发生了什么事?昨天他什么都没说就提前离开公司了。”
“怎么个奇怪法儿?”
舒雯“嘶”了一声,“有一种没睡好,第二天精神状态特别差的样子,偏偏他又让我加急去处理手头上的事情,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怎么休息,连饭都没吃,我真怕他扛不住。”
任池洵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林煜昨天晚上没睡好也是有缘故的,毕竟徐泠洋要结婚了嘛,他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多多少少有些难受。
“这样,我给煜哥点个外卖,顺便给大家伙点杯奶茶。”任池洵掏出手机开始下单。
“那大家今天可有口福咯。”舒雯乐呵呵地说。
任池洵进了林煜的办公室后,公司的小姐姐们立马拉着舒雯问长问短。
“哇,这帅哥长得好白嫩啊,好精致啊,是林总的朋友吗?”
“他有女朋友吗?能不能要个联系方式啊雯姐。”
舒雯苦笑一声,别人不知道任池洵,但她可是知道的,任池洵这小子是弯的,还喜欢她老板,还是不要祸害人家小姑娘了,“他是林总的弟弟,你们啊,还是不要打他主意。”
面前哀嚎声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