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回一剑曾当百万师(1 / 2)

李明达从李云昭手里顺了一包丹桂花糕,就将余下的分给不良人里的年轻孩子,招呼着兄妹俩进屋说话。

    李明达张嘴吃糕点的时候,李云昭发现咳血不是夸张修辞,她舌尖真的在渗血,她在阿姐面前蹲下,捧着她的脸蹙眉看了看,“阿姐,你这是怎么回事?”

    李明达咽下最后一口糕点,满不在乎道:“那物实在难寻,坏了我好几个罗盘。方才我咬破舌尖,啐了一口鲜血喷在指针上,才压住了那干扰我的东西,指明了方向。”其实用鲜血涂抹后,那指针转动幅度更加剧烈,仿佛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角力,虽然最后被她的血脉压制住了,但不能不引起她的疑虑。

    她阴森森道:“要让我知道是什么鬼东西,我一定抢在李嗣源之前毁了它。”

    李云昭笑了一下:“那我们现在就去太原?”

    “不急。只要比李嗣源先动身就成。我需要一点工夫把事情都安排好。”李明达瞅了一眼李茂贞,忧伤地撇撇嘴,“你太高了,不然由你假扮李偘最合适。”武功气场都十分接近,不会引起李嗣源的怀疑。个矮的扮个高的可以塞棉花,踩高跟,个高的要扮个矮的可难咯,含胸驼背什么的也太难看了。

    “李偘……二峒主?”李茂贞在十二峒待了十年,也见过李偘。当时李偘拐弯抹角问过他昭宗后人的下落,得知只余李星云一个遗孤后,表情放空了许久。

    “不过哥哥来都来了,也不要急着回凤翔。”李云昭脸上绽放出别样的神采,吐露的语句却让李茂贞心中一沉,“去潞州罢。”

    “李嗣源消息再不灵通,这时也该知道潞州易主了。他也将启程前往太原,经过潞州时不可能不发难。潞州城中现在留下的虽然都是存勖的心腹,但缺少像样的武学高手,存勖和存忍如今还不是李嗣源的对手……”

    “你让我去潞州保护李存勖?”李茂贞硬邦邦道。

    “哥哥……”李云昭很少撒娇,有些不太熟练。她慢慢坐到哥哥腿上,手环住他的脖子,微微垂眸与他对视,“拜托你啦。”

    她体态轻盈,身体温热,是他怎么也不愿意推开的,甜蜜的负担。

    李明达捂着眼睛站起身,上扬的嘴角出卖了她的心情,“你们慢慢聊。我不打扰。”她目不见物,溜走时却像一阵风。

    在那样温柔含情的目光下,李茂贞只觉得自己所有的情绪都无所遁形。他抵着妹妹额头笑了一下,心情好了许多。“嗯。”有的时候他也会嫌弃自己在妹妹面前这么好哄,可是只要静静地望着她,那颗微漪不泛的心便陡生狂澜。

    情之所钟。

    李云昭眼神一亮,抿嘴微笑。她仍然坐在哥哥怀里,将头靠在他的肩窝里,悠悠地同他讲这些日子在洛阳的经历。

    “那个白毛小子,你喜欢他?”李茂贞还没忘了这一茬。

    李云昭双指比了一个小的可怜的距离,“有这么一点点喜欢,更多是为了给李嗣源添堵。”

    李存礼不愿意对不起李嗣源,那便让李嗣源逼得他不得不走。若是让李嗣源知道他与岐王有私,瞒下先王世子的消息,还能待他亲厚一如往常么?

    李茂贞捏住她的手指,淡淡道:“但愿如此。”

    李明达从不良人中寻了个身材与李偘相仿的,将人皮面具交给了他,并指点了下他要模仿的神态举止。她对外声称染病卧床,李嗣源也不想亲自探望,所以有些小破绽也不妨事。

    郢王府中其他不良人听说檀州总舵被攻击,急得上蹿下跳,连腿伤没好利索的段成天也主动请缨,要和天杀的李嗣源再次拼命。李明达冷静地轻轻踢了踢他的伤腿,“别逞能。”

    在洛阳城防稍稍松懈时,石瑶就钻了个空子闯出城去,此刻多半和聚集在檀州总舵的不良人们一起转移,也不知道来没来得及选出新帅。

    “伤没养好的留下,我与岐王余威尚在,李嗣源不敢入府抓人。其他人,随我们去太原。”

    段成天思念徒儿,死皮白赖地要跟上,李明达无语片刻,勉为其难答应了。她从怀里取出一张崭新的人皮面具贴在脸上,神情微微调整,活脱脱是一位温婉秀雅的大家闺秀。李云昭盯了她半晌,觉得面熟,但又确确实实没见过这样一张美人面。

    洛阳守将见了李家兄妹,也不敢盘问他们的“部下”,忙不迭地放行。

    李茂贞与妹妹在临近潞州的地方分别,他抬眼望了望不远处的城楼,平静地道:“我以为你想去见见他。”

    “不急于这一时。”她有预感,社火节那日,太原城中一定无比热闹。她调转马头,慢慢踱回李明达身边:“阿姐,那个东西,具体在太原何处?”

    “达摩寺。慧觉和尚在那里担任住持。不过我刚刚起了一卦,那秃……大师云游去了,过几日才会回去。”

    “嗯?”

    “不急。我们拐去延州看看。”

    延州是岐国疆域,岐王到处自然畅通无阻。延州境内有一种石脂,过去说的高奴县出产脂水,就是指这种东西。石脂产生在水边,与砂石和泉水相混杂,时断时续地流出来。李云昭不嫌肮脏,用野鸡毛蘸取了一点放在日光下细看。这种油很像清漆,燃起来像烧麻炬,只是冒着很浓的烟,它所沾染过的帐幕都变成了黑色。她命人试着扫上它的烟煤用来做成墨。墨的光泽像黑漆,质地比富贵人家用的松墨差许多,但用来习字绰绰有余。①

    她问当地侍从:“这种东西很常见么?”

    侍从高兴答道:“无穷无尽!我们祖祖辈辈用它来生火,有好几百年了!”

    李明达笑盈盈问道:“怎样?”

    李云昭擦干净手,“不错,能点火,能做墨,若能大行于世,定能惠泽天下。我还觉得这石脂作用不止于此,若能点火,是不是也能炼制火药呢?等哪一日遇到焊魃,我想请他来看看。”

    李明达取过一支狼毫笔,沾了点墨也试着写了写字,“嗯,尚可。”

    天幕上突然绽放开一朵璀璨的烟花。李云昭见了神色微变,“是我们幻音坊的烟花,就在城外不远处!”她随意系上外袍,跨上自己的坐骑,匆匆往城外赶去。李明达上马紧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