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5节(2 / 2)

    这座城市太适合登上舞台了。

    人人都想拍摄哥谭,而只有打通了韦恩关节的人,才能完整地、不受到任何阻挠地拍摄哥谭。

    但韦恩从未展示出对此的兴趣。

    韦恩集团像是一位矜持和傲慢过火的淑女,每一个好莱坞人都在为她的身家和美丽神魂颠倒,想要获得她的青睐,也没有一个好莱坞人成功打动过任何一位韦恩的心。

    无论是托马斯·韦恩,玛莎·韦恩,还是布鲁斯·韦恩。

    当然,毫无疑问的,最年轻的布鲁斯·韦恩会是最容易被打动的那个。

    亚度尼斯一回到公寓就注意到了停在楼下的车。

    玛莎拉蒂。

    他认识相当多的有钱人,但这些有钱人中只有一个人会开这种风骚的玛莎拉蒂。

    “我不知道故事原本应该怎么发展,但我知道这个故事在经过我的插手以后已经不应该像这样发展了,”他的好心情被毁的一干二净,“我当初真的不应该救下托马斯和玛莎。”

    这两个人都是好人,而且聪明。

    但救下他们这件事是在布鲁斯的眼皮子底下完成的。

    尽管亚度尼斯极力避免,但布鲁斯依然对他产生了浓郁的感激之情——以及某种由好胜心所驱使的行为。

    这么多年以来,他的行踪不定,而布鲁斯·韦恩始终致力于找到他的所在之处,似乎将此视为某种有趣的挑战。

    “布鲁斯。”亚度尼斯在门前看到了他一早就猜到的人,“你知道我不喜欢你像个跟踪狂一样忽然出现。”

    “亚度尼斯。”布鲁斯微笑着张开了双臂,作势要给亚度尼斯一个拥抱,“我亲爱的哥哥!”

    “我不是你哥哥。”亚度尼斯拧眉,“我只是在法律上姓韦恩而已。而且以我的年龄,你应该叫我——”

    “好久不见,”布鲁斯从善如流地换了称呼,“我亲爱的小叔叔。”

    “……你又和托马斯吵架了?”

    第6章 第一种羞耻(6)

    每次被布鲁斯叫小叔叔,亚度尼斯都觉得蛋疼。

    不是真的蛋疼,这只是个用来形容他诡异心情的词汇。

    作为一个不知道为什么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穿越者,亚度尼斯一直试图假扮成普通人生活。

    他这辈子的记忆起点是一片血肉模糊的血泊,他当时还没有真的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浑浑噩噩地摇晃着脑袋到处张望,而就在这时候,一个留着落腮骡子,长相有够猥琐的男人映入了亚度尼斯的眼中。

    这个男人赤着下半身倒在亚度尼斯一开始见到的那片血泊里,原本应该是生殖器的地方像女人一样豁开了一条裂缝,并且在不断地涌出鲜血。

    亚度尼斯在这时候还没有清醒过来,但他就算没清醒过来,也快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傻了。

    他夺门而逃。

    而那时他的生理年龄——不太好算,因为接下来的十多年里亚度尼斯都保持着这幅相貌。

    但只从他保持了十多年的身形和长相看的话,亚度尼斯觉得自己当时只有十一二岁。

    他就当自己是十一二岁了,毕竟流离失所的生活很难计算具体的时间,再说当时的亚度尼斯也是真的没搞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还以为这只是个诡异的梦。

    讲道理,如果一个有理智的人,在穿越前的最后记忆是自己洗漱干净、舒舒服服地躺上了床,而他在穿越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大概是七八年里,都不像是清醒的时候那样能够自如地掌控自己的身体和思维,而是维持着半浑噩的状态——

    究竟要有多神经病的人,才会觉得自己是穿越了,而不是在一个离奇而又漫长的梦里?

    不管其他神经病会怎么想,亚度尼斯觉得自己在做梦。

    有些人会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之后做很多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做的事情,抢劫,杀人,强x,或者更糟糕的事情,但有些人在知道自己在做梦之后,却只想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亚度尼斯想要在梦中好好休息。

    他从那个被人物理阉割的男人身边逃开后到了一片繁华的步行街,街道上全都是西方人的脸,人人都在说英文,只是说英文就算了,每一个店面上的牌匾、周围所有的字体,同样全都是英文。

    亚度尼斯惊呆了——作为一个四级低空飞过的大学生,他的英语读写水平不算差,可他的口语和听力水平?

    就用这句话回答好了。

    在亚度尼斯的省份,高考是不考听力也不考口语的。

    亚度尼斯在陌生的街道和陌生的人群中徘徊,确定自己的衣角上染着血迹,同样确定他闻起来有着奇怪的腥味,所以一路上见到他的每一个人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并未引起他的重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用简洁有力的话语总结,亚度尼斯被一群试图将他拐带回家的人包围了。

    这群人在争夺他的所属权时做出了一些不正确并且不理智的行动,他们使用语言、拳头、腿脚和枪支彼此攻击,约定最终得胜者能够得到年幼的亚度尼斯。

    但在他们分出胜负之前,听不懂这些人到底在说什么的亚度尼斯已经仗着身材娇小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那是亚度尼斯第一次知道他究竟意味着什么。

    ——就算听不懂那些人的对话,他们狂热的眼神中所透露出来的情绪,和他们的肢体语言,亚度尼斯还是能够读懂的。

    不过今天他不打算回忆太多过去。

    他流浪了二十多年,二十多年能够讲述的故事实在是太多了。

    “我一直在后悔那天路过了犯罪巷,”亚度尼斯说,“我真傻,真的。如果我没有路过犯罪巷,我就不会遇到你们一家三口,如果我没有遇到你们一家三口,就不会撞见你们三个遇到歹徒的那一刻。我是很少多管闲事的,这个你也知道,但我当时就是管了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