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你眼中的世界吗?
“不。”亚度尼斯的声音依然轻柔,“比这更混乱,更广阔,更复杂,更……”
祂的歌声停下了。戛然而止。甚至让他感到有点不适。仿佛习惯了巨响的人突然来到寂静处,相比起外界变安静这种可能,这个人会更疑心是否自己聋了。
“……痛苦。”
这个怪物用人类的语气说。
祂——他听起来不是很确定。然而他又如此美丽,他的声音,他所发出的人类的声音,明亮得像是雾霭中的一束辉煌金光,如此稀薄,由此愈发明亮,如此明亮,由此愈发稀薄。他的不确定因此显得天真起来了,却并非孩童的天真,而是……
……被脱光了衣服后,还会咬着指头说“哥哥你在干什么”、“感觉好奇怪,痛痛”的天真。
直白地形容,天真得像个生理弱智。
“唔。”亚度尼斯含糊地说。
祂听起来不打算争辩,也不否认他的想象。那么事实和他的猜测大概相差无几,从生理——如果这个词能用来形容亚度尼斯的话——上说,祂没有这种功能。
祂没有痛苦这种功能。
祂没有所有和情绪有关的功能。
他指责的话竟然是真的。祂真的没有那种东西。
康斯坦丁在幻觉中眨了一下眼睛,想要看清亚度尼斯的表情。他用力转动眼球,血雾淡去,他的视线慢慢清晰。
“康斯坦丁。”亚度尼斯说。
祂的声音里带着疑惑,究竟是伪装还是真实呢?康斯坦丁涣散地想着,他觉得这个怪物假装自己是人类太久了,不是以人类的时间观念为尺度的太久了,而是以祂自己为尺度的“太久了”。
此刻他正在生死的交错之间。不过这不是值得多考虑的事,总之他已经经历过太多遍了,死而复生是神迹,而神迹又往往是重复出现的。以人类的标准说,他会死去无数次,又复活更多次,那都不是真正的“消逝”。
“喂,弱智。”康斯坦丁说,“我怎么还是看不见你?”
他感到一抹淡淡的烟气覆住他的双眼。
他看到了——
那抹烟气重新遮住了他的眼球。
“不必说。不必想。忘记吧。”亚度尼斯说,“你明知道这对你没有好处。”
康斯坦丁并不答话。他做过的没有好处的事情多了去了,为此也算是吃尽苦头,然而下次碰到了,他还敢再做。他只是沉默地体会着。
这个怪物假装自己是人类实在是太久了。
“我们还没有散完步。”他说着,举起自己始终被亚度尼斯握住的那只手。
亚度尼斯点了点头,又重新带着他往前。
这里依然是哥谭,却变了个模样。康斯坦丁用烟雾般的感官俯瞰这座城市,看到了精密且工整的几何结构。地上的建筑和地下的管道构成了花田般绚烂的纹理,色泽艳丽,如同被搅散的彩虹。
这是一座堕落的城市。
人类的情绪在拼尽全力地燃烧,于是满城都是星星点点的微光,像花田中飞舞的萤火虫。康斯坦丁意识到他们都是快乐的。当然,他们痛苦、绝望,可他们都无比快乐,满城都是纵情的欢笑。
他忽然意识到,哥谭绝对是一座景色优美、气氛温柔的城市。
“我……”康斯坦丁若有所思地说,“我疯了?”
亚度尼斯中肯地说:“应该没有。”
因此康斯坦丁明白过来:“我疯了。”
“没有。”
“你不懂。”康斯坦丁说,“你是个弱智。”
“……我不喜欢你这么叫我。”亚度尼斯说,“你真的没有疯。”
“给我证明。”
“有一个非常简单而且易于操作的判断方式是,当你明白到你的状态不是正常人类应有的状态,并认为自己可能疯了的时候,”亚度尼斯说,“你恰好没有疯。”
康斯坦丁认为这话有道理,没有提出异议。
他们肩并着肩漫步,时间长得没有终点。康斯坦丁认为这种无声的步行很适合用来想点什么,可实际上他什么都没有想。大部分时间他都头脑空空地跟着亚度尼斯的脚步,少部分时间,他在听亚度尼斯轻盈的歌声。
他的生命正在重燃。
这感觉很美好。
就像被恶魔追着咬了几年,每时每刻都绷紧了神经,最后靠着牺牲某个朋友脱困;就像在那之后,他抽掉几盒丝卡烟,灌空自己能找到的所有酒瓶,醉溺在自己的血和呕吐物里。
此刻他既不疲倦,也不悲伤。他清楚地知道他的整个一生都在拼命地逃跑,那没有什么意思,因为其实逃不逃跑结果都会一样。
“我们就这么走到永远吗?”他问。尽管不关心答案。
“那可以做到。”亚度尼斯说。
“讲讲你的故事。”
“你想听什么?”
“讲点你永远不打算对别人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