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05(1 / 2)

“我知道。”

    “要不你就直接给我个准话怎么样,你到底同不同意我搬走?”

    “我只是不喜欢你打算住的地方。”亚度尼斯说,“你的生活已经足够堕落了,严格来说,住在我的房子里是符合身份的。既然你要搬出去,不如表现得正常一点。你给我看的那些,说是垃圾场都算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例。”

    康斯坦丁一时语塞。

    不过他这人就是忍不住嘲讽,说不过亚度尼斯,他就换了个方向,挖苦道:“搞我的时候也没见你挑地方啊。”

    “那是两回事。根据我对人类的经验,不同的场地能够调动起不同的情绪,你口味特殊,我顺水推舟。”

    “想骂你不要脸,但想想你这玩意本来也没脸。”康斯坦丁长叹一口气,肩膀松懈下来,“你该不会凑巧知道几个符合你要求的地方吧?”

    亚度尼斯从口袋里夹出一张房卡,递给康斯坦丁。

    “……真有你的。”康斯坦丁给了他一肘,还是接过房卡,举过头顶,研究了一下上面的名称和地址。

    那是家位于市区中心的酒店,名流云聚,据说尤其吸引好莱坞的巨星。康斯坦丁很少踏足这种地方,更别说住进去了。他把玩了一阵房卡,把它塞进手提箱的缝隙,顺口问了一句:

    “你怎么有这东西?”

    “布鲁斯在外面和人斗气的时候把它买下来了,又不想放在自己名下,怕父母骂他,最后挂在我的名字下面了。”亚度尼斯说,“这本来就是你的卡,录入的也是你的身份信息。”

    康斯坦丁说:“你就不能直接给我?”

    “如果你自己找的地方像样的话,给你你也不会去,说不定还会弄丢。”亚度尼斯笑着揽过康斯坦丁的肩膀,“这样不是挺好的。你也满意,我也满意。”

    康斯坦丁对此有很多话想说,但他此刻实在是筋疲力尽,根本没力气和亚度尼斯耍嘴皮子。他敷衍地点着头,把整个身体都压在了亚度尼斯的怀里。似乎还有点东西忘了说,但他在混乱的脑子里搅了半天,什么都没搅出来。

    也许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昏死过去前他迷迷糊糊地想,就算是,想必亚度尼斯也能搞定……或者根本就不想搞定。管他呢,拯救世界就不是他的任务,真要出了问题,不管是解决还是送死,超英们都必然赶在头一波。

    他幸福地跌进梦的世界中。

    希克利正式决定自己讨厌魔法。

    从悬崖上跳下后发生的事情乏善可陈,他原本还以为即将面对的是一场危机四伏的大冒险,可能需要通过不少关卡才能走上正确的道路,在图书馆真正的大门前或许还需要进行最终的对决——总之,在他的想象中,这会是一场史诗级的大冒险,就像古希腊的英雄们必然走上的漫长道路。

    然而,就在他跳下去的那一刻,世界翻转了。

    地面如同海啸般升起,而天空如水盆般整个翻转。天空和地面掉了个头,破碎成“我的世界”那样的小小方块,像素图重新组合,或许在这一过程里产生了某种化学反应,不,魔法反应,它们的性质改变了,最终成型的是个庞大到看不到边的房间,颇具有博物馆的风格。

    而在这整个变化过程里,希克利都在半空中做落体运动。

    他往下掉了至少二十次心跳,也就是说他可能往下掉了五百多米……谁知道具体的数字是什么,也许坠落只是错觉,他在跳下去的瞬间就被传送到了新的空间里。

    得了吧,他在骗谁呢。

    那都是真的。时间和空间以他理解不了的方式运行了。科学还远不到做到的事情,魔法却完成得举重若轻。不可思议。

    如果魔法这么有用的话,为什么现在科学是世界的主流,魔法却被驳斥为幻想?

    这一问题的答案,希克利在书里找到了。

    斯特兰奇没有跟他一起进图书馆,可能是去了不同的楼层。他进入的地方显然是个公开的区域,因为希克利在书架间看到了许多人的虚影,看上去就像受到严重干扰的全息成像。

    希克利尽量只用眼角观察他们,但很快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注意力。他粗略地得知了魔法的不同流派,圣所的学派以时间和空间为主,同时也是目前已知的、人类能够学习的魔法中,对人类的理智和意志腐蚀度最低的一派。

    怪不得魔法不那么常见。希克利原本以为历史上有一段被隐藏起来的战争什么的。

    想要成为一名法师,必须是知性生物——也就是有能力理解抽象概念的生物。

    在满足基础条件的情况下,有三项特性非常重要,分别是灵感、理智和幸运。

    其中,灵感越高,就越容易觉察到生活中不同寻常的东西(这部分东西到底是什么,书本上含糊其辞,希克利也不想深究),也就意味着这个知性生物越具有学习魔法的天赋。

    理智用以抵抗灵感带来的侵蚀。假如灵感太高,而理智太低,这名生物就很容易陷入彻底的疯狂,也是很多怨灵的由来。

    幸运就不用解释了,虽然书里还是给出了相当漫长的章节来阐述这里所称的幸运并不是一种二元概念。

    粗略地说,幸运和不幸实际上是一体的。一个人越是幸运,通常也意味着越不幸,其中,不幸总是更高一点。比如说,得到了一本记载了强力咒语的魔法书,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幸运;但强力的魔法也更容易侵蚀理智,于是这又变成了一种更可怕的不幸。

    这个形容让希克利想到了斯特兰奇,他在名满世界后被车祸夺走了手,这却成了他学习魔法的契机。他眼下是位成功的法师,却带着穿胸而过的长矛出现。

    博士是个很幸运的人,希克利不由暗自对自己点头。

    至于他自己呢,他算是个幸运的人吗?希克利觉得自己不是,他不仅不幸运,还相当倒霉。

    通过和书中内容的对比,他已经明确了自己的情况。

    他的灵感很高,理智很低,幸运也很低。能活到现在,属实是他躲藏有方。

    ……真是为自己鞠了一把同情泪呢。要算起来,灵感和幸运高反倒不是好事,唯独理智,属于高了后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属性。就算理智低一点,只要灵感和幸运不高,似乎也无关紧要。

    看到这些最基础的入门书时,希克利的情绪尚且稳定,至少这部分东西他还看得懂。等读完所有属性解释,自觉已经不是纯粹的新手,希克利就在下一本书中迎来了人生的痛击。

    至高的神秘存在·前言

    当提及一切生命的起源,目前魔法界最为公认的说法,是造物主在宇宙中播种能量,由此诞生了时间万物。这一理论的来源仍待考察,至少并无客观的证据能够证明它的真实存在,没有任何符咒,任何标记,任何物品能展示造物主的伟力,然而,我们的确观察到,所有知性生命的诞生轨迹中都残留着来自更高维度的干涉痕迹。不可名状的神灵高悬于我们的头顶,本书不建议任何读者对星空深处投来的视线进行任何观测与研究。

    希克利看完第一段就体悟到熟悉的痛苦。念大学时他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读论文,阅读,那是比写作可怕一万倍的事情。反正不管给出什么水平的论文,在导师的眼里都不过是一团五彩缤纷的呕吐物,修改几次就能过关。

    读论文就不一样了。希克利总是很难理解段落与段落之间的联系,论文的作者似乎默认了读者天然地拥有理解所有被他提及的细节的能力,从未考虑过在未来读到这篇作品的人实际上很可能是个绝望的文盲,只渴望从前辈那里得(摘)到(抄)一些高明的知识点。

    这本书只用前言就给了他熟悉的感觉。他胡乱地翻着书页,粗略地记下了里面的几个似乎是人名的大写词汇。讲述“至尊法师”的部分是最容易被理解的,主要是因为里面出现了很多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字。

    这本书里希克利第二喜欢的是讲述炼金的部分,在他的刻板印象里搞炼金的都是走火入魔的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但他通读后惊讶地意识到炼金术实际上毫无疑问是现代科学的起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