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祂 第14节(1 / 2)

我与祂 张无声 1651 字 6个月前

不过……

    想想郁睢就在楼上,似乎又没有那么畏惧了。

    哪怕没有见面,但这种还有一个人在这个别墅里的陪伴感能够让他安心。

    陈山晚轻呼出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再去想那些,把深灰色的上衣脱掉。

    脊柱沟的三枚朱砂痣暴丨露丨出来,和清瘦的肩胛骨一块显现,如同蝴蝶的蝶尾上独特的花纹。

    空气无端紧绷了下,陈山晚却没有察觉。

    花洒里的热水散发的热气顷刻间就氤氲了浴室,将陈山晚的身形笼罩在其中,朦胧了他所有的线条。

    水流在他冷白的皮肤上留下蜿蜒的痕迹,看得郁睢很是眼热。

    在屋外宛若爬山虎的荆棘不断游动着,像是瘙丨痒难耐似的在墙壁上蹭着,显得滑稽又可怜。

    荆棘影子却很是大胆地悄悄缠上了陈山晚的脚腕。

    陈山晚有一瞬觉得自己的脚冰冷的,所以他调高了热水的温度,皮肤都被烫得微微发红。

    于是在某些视线下,看上去更加鲜美可口了。

    郁睢的喉结不受控制地在滑动。

    陈山晚一低头,荆棘影子就飞速退去,一抬头,荆棘影子又不受控制地往他身上走,甚至不满足于脚踝。

    哪怕几乎是感觉不到什么触感的,还是要精神满足般往陈山晚的小腿上走。

    留下虚假的,属于“他”的痕迹。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这个澡陈山晚洗得感觉很闷,所以他没洗太久就关了水。

    他躺在床上,看了看手机。

    来到别墅已经是第七天了。

    感觉时间过得好快,距离他这份工作结束就只有三周了。

    陈山晚心里倏地升起些不舍。

    倒不是因为这份工作。

    他承认这份工作比他之前干的每一份都要轻松,且钱多。

    但……

    他素来不是个贪恋什么的人。

    他的不舍,是因为郁睢。

    说来也是神奇,明明才认识七天,他居然已经和郁睢那么“熟悉”了。

    这种熟悉不是那种知根知底的熟悉,而是他对郁睢有些他都难以形容的情愫在里头。

    想跟他做朋友。

    想再认识“他”多一点。

    他现在每天在三楼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不说什么,就坐在那张门门口,嗅着香火味,静静地待在那,他都觉得舒服。

    陈山晚从前听说过人和人相处是有磁场一说,但他从来不信。

    遇见郁睢后…陈山晚觉得可能真的有吧。

    他好像和郁睢意外地合拍。

    他知道郁睢以前学过画画;知道郁睢爱读书——这点和他一样;知道郁睢很久都没有从这个屋子里走出去过了;知道郁睢现在对外界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不知道外头的科技早就已经推出了触屏的智能手机……

    想到这里,陈山晚不由得抿起唇。

    他还是觉得郁睢和这个家里的关系怪怪的,觉得精神病可能只是一个借口…但这是别人家的事,而且他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也没有办法帮郁睢报警。

    而且如果…

    陈山晚向来谨慎,他也会考虑如果郁睢真的有精神病这一条可能性。

    毕竟他们才认识了七天而已,万一恰好郁睢是目前没有犯病呢?

    但只剩下三周了啊。

    二十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的。

    这份工作结束后,他也许再也见不到郁睢了。

    虽说他现在也没见到,可二十一天后,他连跟郁睢聊天的机会都没有了。

    陈山晚无声地叹了口气,表情有些空洞茫然。

    郁睢连手机都没有……

    他本来以为自己会很难睡着,主要是那种毛毛的感觉始终笼罩着他,但大概因为他确实不信这些,陈山晚到底还是沾床就睡着了。

    空气中弥漫的淡淡清香伴着入眠,他却终究还是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被摆放在门外的干玫瑰又静悄悄地褪下灰败的伪装,变得鲜活艷丽。

    有荆棘的影子从花瓶里蔓延出来,顺着门缝悄无声息地进入卧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