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篇12(2 / 2)

    江筠也不例外,虽然沿长江直上两千里就是目前夏国的临都锦城,那里的物產更加丰富,质量也更加上乘,但轩辕陌显然不会让他跑到赫连灩的地盘去给女儿挑衣服,所以这几年来,江筠也都是在山下买东西,如果要去大一点的地方,就顺流而下到星沙。

    事实上,自从定居到灵山,除了买东西,江筠也很少外出。毕竟他没了武功,又容易招登徒子,去哪都要人有陪着,的确就像妃鱼说的那样,是个累赘,他有这个自知之明,轩辕陌不带他远行,他也不强求。

    这些年来,他从未回过最想回去的草原,也唯独只回过一次曾经居住的汴京。那次还是三四年前,承义登基的时候,轩辕陌带他和海生一起去参加典礼,接受承义的封赏,并且去见一个故人——皇叔赵适。

    这个为了独享皇权不惜将自己的肱股大臣和手足血亲残害殆尽的独裁老者,显然不具备前夏皇赫连涵那样决绝的勇气,他选择了投降,将馀下的日子投诸小小的一方囚室,苟活一天是一天。

    输给赵承义,赵适不算冤。这个年轻人几乎具有当年赵承志所具有的一切闪光品质,而且还比赵承志更为理智儒雅。可以说,赵承志是一匹威风的狼王,虽然所向披靡,却有着致命的弱点,一旦被捏住把柄,便不堪一击。赵承义则不同,他更像一只狼狗,扮作狗的样子,迷惑人放下戒心,可是一旦放跑,又会现出狼的原形,关键是,他没有把柄。

    不,赵承义还是有把柄的,就是那个被赵承义称为师父的男人。第一次在交锋中见到这个男人时,赵适就被吓到了,尤其是男人忽然突破重围掠到他身边,在他耳畔轻语「狗贼,我不会再被你挟持第二次」时,他惊得跌下了马,但男人却没有补他一刀,只是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傲然道,「别惊慌,你这条狗命我还想留着玩两天。」

    「你,你……你是苏墨!」

    【画外音】

    赵承义君临汴京,魂牵紫微

    赫连灩迁都锦城,遥望灵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