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同婚释宪。(2 / 2)

    「爸爸,对妈好一点,别让她难过了。」

    母亲的身体虚弱,怀孕不易,好不容易怀上,在床榻上躺了九个月。生了一天一夜,哭喊了喉咙,才让我呱呱落地。

    「我和齐愷,也会对你们很好。会一直孝敬你们,直到终老。」这本该是要跪在地上乞求原谅的一段话,碍于地点,只能恳切注视着父亲。

    父亲抖动双唇,眼泪滂陀流下,哽咽:「你以为我真在乎的是……你会不会孝敬我?我只担心你俩老了,无子无孙,彼此间没有个名分,最后……连手术同意书、放弃治疗书都签不下去。小熙啊,真不能改吗?爸爸……爸爸……求你了。」

    一声声的恳求不是为了父亲自己,是为了我。所有的焦虑与徬徨,因疼爱而浓烈。

    「对不起爸爸,我……可能这辈子,找不到比王齐愷更爱我的人了。我们的目光太短浅,没办法想到百年之后,只想现在开开心心,与爱的人过着幸福的日子。这些年,你也看了,王齐愷他真的是……对我很好……我没办法失去他。」人都是自私的,面对痛哭流涕的爸爸,仍捨弃最珍视的对象。

    品嚐过浓情蜜意的爱恋,便无法回去过那孤独寂寞的生活。

    要我放弃王齐愷,我做不到。

    「爸爸,请你相信,王齐愷会带给我幸福……相信我的选择,我……我们会相你们一样,此生相爱,直至生命终结。」

    摀住嘴巴,爸爸堵住哀嚎的悲鸣,像是有流不尽的心酸,最终化为爱孩子的妥协,「行啦……行啦……」

    始终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的爸爸,最终顺从我的决定。

    「爸爸相信你,相信你们。」

    得到这句话,我在医院急诊室的角落,哽咽痛哭。直到王齐愷归来,仍无停止的跡象。

    他们陪伴在我左右,用温情同我渡这难关,化解我近两年的心魔。

    当时我们以为,婚姻平权的道路还很遥远,并非指日可待,说不定得等个五年、十年,甚至我们耗尽此生。

    世事无常,好事往往结伴而来。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由同志平权运动者祁家威申请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解释结果表示《民法》的婚姻法具有排他性,未保障同志婚姻,违反《宪法》的婚姻自由,宣布要在两年之内完成修法相关条例,若无同志则以《民法》现有条例成婚。

    台湾,即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的国家。

    比起同志结婚那么遥远、玄幻的事情,还有一件衝击力超强、更直接的喜事,降临于王齐愷的大哥大嫂身上。

    某日週间休假,我与大嫂相约至百货公司採买各项用品,中途到男士精品店挑选领带时她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跑至厕所呕吐。我在外等得心急如焚,约莫十分鐘,大嫂顶着苍白的脸,走出来。

    避免又有人在我面前晕倒,我不顾大嫂反对,直接带她到医院。

    辗转确诊后,得到一个令眾人闔不上嘴的消息。

    大嫂,以四十九岁的「高龄」,意外受孕,还一次来了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