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花] 三、想抢(1 / 2)

手机讯息声响起的时候,我正在漠北一处偏僻到不行的村子里。在当地唯一一处可称得上是酒楼的地方,和一群伙伴们举杯庆祝又完成了一项任务。

    我趁空档掏出手机,只瞧了一眼,口中的酒水便喷了出来。

    伙伴们半醉着笑闹道:「干什么干什么?相好查勤呀!不准接!多扫兴!」

    我跟着笑了笑,再倒了一杯酒,饮尽,站起身,说道:「有缘与诸位一道是我的荣幸,请容我另有要事,要在此先跟各位英雄好汉道别了!」

    席间的男人们鼓譟起来:

    「怎么搞的!这么突然?」

    「黑爷,咱们不是说好要在此地住上一阵,跟当地妹子打好关係的吗?」

    「就是就是,所以方才那真是相好?」

    「…….」

    眾人七嘴八舌,我则是保持着脸上的微笑,走出酒楼。

    一远离那嘈杂我便深深叹了一口气。

    解雨臣啊解雨臣,你可真会找荏!

    要我到一个九死一生的地方,去救一个根本不想活着回来的人,算你狠!

    如果说沙漠的夜晚较之白天,是酷寒与炼狱的差别的话,那刮起沙尘暴的夜晚,便是地狱中的十八层了。

    空气中瀰漫着烟尘,伸手不见五指,光是吸一口气便可能会被细沙窒息而死。天空中任何发光的星体都看不见,彷彿宇宙初开的浑沌。

    这里,是不该有人类存在的世界。

    在一片漆黑中,一个背风的岩洞里,火光正微弱地跳跃着。虽然明明灭灭,但至少为此时几乎零度以下的低温,带来了一丝暖意。

    我一面朝着火焰中扔柴火,一面注意着一旁裹在毯子中的人还有没有呼吸。

    与我一年前见他时相比:此时的他头上包着绷带,额上还有着大片瘀青和血跡;唇色泛青,脸庞却因高烧而透着异常的红—与当时翩翩贵公子的模样相去甚远。

    要我说,简直就是将死之相。

    但我想我应该也好不到哪去,差别只在我还能勉强坐起身。

    我只能说这小鬼想死的话就一个人到边远的地方死去,别拖人下水......嗯,这话也不对,他的确是一个人到边远的地方找死了,但我还是被拖下了水。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