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斜阳照进傅俊杰的房里,逼得他睁开了眼。傅俊杰的睡相一向很差,他的头已经不枕在枕头上了。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他盯着眼前,他靛色的床单上,有道浅痕,若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傅俊杰觉得奇怪,他从不会在这个位置上做这种事情。通常,他都会舒舒服服的坐到书桌前,选一部自己喜欢的影片来解决,但他确实闻到了那专属于情慾的甜腥味,也看到了那道痕跡。霎那,他有个很大胆的想法。莫非是周博文昨夜在他的床上做了些什么吧?
傅俊杰觉得自己的猜测非常的不合里,因为在他的眼中,周博文一向是清心寡慾的代表,从来没有看过他主动接近其他女孩。但那不代表他无欲无求吧?傅俊杰的午后,就在那道不明显的浅痕,和自己的胡思乱想中度过。
月明星稀的夜晚,晚风轻拂。傅俊杰悠悠哉哉的在乡间小道上骑着机车,他正要前往周博文家中帮他拿些换洗衣物。
他把车停在周博文家门前,拿出阿嬤给他的钥匙开了门,他熟门熟路的走到周博文的房间,进了门。
里头很静,窗帘没有拉起,月光从窗外洒进房里,如碎冰散落在书桌上。傅俊杰打开了灯,走到衣柜那里,从抽屉里拿出几件内衣裤还有周博文常穿的衣服裤子。他收拾了周博文这几天会用到的日用品后,便准备离去。他审视了周博文的房间,想确认他并未落下什么东西,突然,他看到了周博文桌上的那本书。它打开,朝下摆放着,好似主人看到一半,便匆匆忙忙地丢下它出门去了,连个书籤都没有用。
傅俊杰看着桌上那本书,回想起高中时周博文就很喜欢看书,尤其是小说。周博文总会从图书馆里借出他感兴趣的书,从东野圭吾到张爱玲,他都会捧在手上仔细阅读。
傅俊杰想了想,决定把那本看到一半的书带到医院给周博文,让他在照顾阿嬤时不至于太无聊。他走到桌子旁,把那本书拿起,又从桌上的笔筒抽出一把尺,准备拿来当作书籤。在打开那本书时,他愣了下。那里头竟不是一行行冷冰冰的黑色印刷字体,而是如涓涓流水般带着温度的细瘦手写字体。正当傅俊杰想要放下手中那他不该看到的东西时,他鬼使神差的看见了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字里行间。
明知道不应该这样子窥探别人的隐私,但傅俊杰还是忍不住想知道周博文对他的想法,也想知道,为什么这八年他都不和他联络。傅俊杰有一种直觉,在这本书里他找得到答案。
他把手指夹在摊开的那一页,并翻到前面,看了看日期,发现这是周博文从高中一年级就开始写的日记。日记里一开始并没有他,只是一些日常罢了,但在「要不要吃魷鱼丝?」那天后,这本日记就彷彿为他而生一般,装了满满的他。有在走廊上跑给教官追的他,有在冰店点八宝冰的他,有篮球场上挥洒青春的他,都是他。
但这近三年的纪录,却停留在一页上。
那是周博文大学放榜的隔天。
上头只写着:「他永远不会属于你,你有什么资格困住他?」
问号上的那个点,晕了开来,透过薄薄白纸,留下污渍。
傅俊杰痴愣地望着那点墨渍,好像望穿这本笔记本,便能望穿某人那藏的深沉的心思。他缓缓翻回一开始摊在桌上的那一页,只看见那页的最后一行,深蓝未褪。「……我想,我这辈子再也忘不了那个眼神,我已经沉沦在他那在夕照下流光溢彩的双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