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3:大曌王朝科举制度(2 / 2)

煌羽帝国 小宇 1610 字 6个月前

    #煌羽定制,通常殿试一甲授翰林院编修一职,其他进士要经过考核(称朝考),成绩较好及年龄较轻者获得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进修,间中上者的进士则可能任中书、六部、御史,而间中下者只能被指派为知县,指其行事往往雷厉风行。

    *科举制度-武举

    汉王之乱后,煌羽帝有感八阳旗军战斗力下滑,于是于隔年下詔武科开科并且每三年开科,从民间与江湖绿林选拔有用的人才,煌羽二十五年定制,武举分乡试、会试及殿试三级。

    #乡试:分内外二场,内场默写武经一段,以端正及不错漏为合,外场则考技勇,技勇包括拉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十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技勇弓必开满,刀必舞花,石举离地一尺为合。

    #会试:也分为内外二场,内场一样默写武经,外场则是考步射,以三十五步为基准,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射六矢,弓以八力为准,六矢中二者为合。

    #殿试:于木兰闈场举行,由皇帝亲试,内场再次默写武经,外场分前后:

    前外场考步射,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各与射者距三十五步和一百七十五步,二回六矢,弓以十力为准,六矢中三者为合。

    后外场考马射,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先立射三十步三靶,再考动射,与射者距三十五步和一百七十五步,彻马奔腾,再射三靶,二回六矢,弓以十二力为准,六矢中四为合。

    *舞弊

    有了考试,自然少不了舞弊之徒,跟歷朝歷代一样,有假冒出身、冒籍、贿买、夹带、代考等情形,许多朝代处罚各有千秋,而煌羽朝的处罚实是更加骇人,直接的抄家问斩,满门流放并且顺藤摸瓜,派锦衣卫将犯事带头者斩草除根。

    +冒籍

    假冒出身,是因为古时规定胥吏、皂隶、优伶、娼妓等人的后裔,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故有人会假冒自己的出身,有几种模式,一是直接将自己过继到他人家中,二是改造自己的祖先的经歷,三是虚构自己祖先的姓名甚至认他人为祖先。

    #煌对于冒籍的防范办法规定是开科前一个月,派出大臣查清楚应考人员身家,然后派出当地的锦衣卫秘密监控,一但有学子鋌而走险,便治逮票直接逮捕。

    +贿买

    唐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宋代成为定例,并发明誊录法,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跡也不能了,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的「买通关节」。

    #煌对于贿买的防范办法规定是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将准应考举子分为数拨,每拨均由锦衣卫假扮的馆译工作人员陪同,同吃同住,直至开考,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则派锦衣卫卧底同行,一旦贿买被揭发,行贿受贿者就一定会被处死并抄家,而同场的考官亦会被牵连受罚。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但抄袭捉刀,屡有发生,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煌羽帝规定考生连水都不准带入,由考场工作人员发放食物和水,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更下詔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烛台的基本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文规定,要求达到「片纸隻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按刑律,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眾,发配充军,还可能累及父母、老师,明令一旦发现,就是抄家,并依情节轻重由皇帝下旨是否处斩连坐。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后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他需要考生交具乡里保结,及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徵的履歷,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歷验明考生的身分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没有被完全杜绝,至清朝时仍间有揭发「请枪」代考,大部份的枪手都是经歷科场的高手,常有已是举人出身者。

    #煌羽帝很聪明,制定了看图认面制,就是照下应考考生之照片并写名,就是准考证,只要抓到枪手就是抄家流放没有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