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云峰(1 / 2)

东邪 云偃 3193 字 6个月前

“我今天没有带背包,这个,”卢云峰从牛仔裤的左兜里小心地掏出一个白色的信封,“这个可以暂时放在你的包里吗?”

    叶蓁蓁伸手去接信封的时候,嘴巴还没有离开奶茶的吸管,他正在努力和最后几颗负隅顽抗的珍珠作斗争,吸管被吸出空荡荡的“呼噜”声。信封没有丝毫的褶皱,看来是被主人一路上非常小心地保管着。信封的正中间用漂亮的钢笔行书写着“胜负已分”四个字,但却没有写地址和收件人。

    “这什么呀?战书吗?”他嘴里含糊着,舌头分身乏术地兼顾着发音和刚刚被吸上来的黑珍珠。

    “啊......对啊。反正你先帮我保管一下。电影还有多久开始?”卢云峰抬起手腕看了看表。

    “还早呢,你先喝点什么吧。”蓁蓁回身拉开背包把信封投进去,然后拽过旁边的菜单,手指敲着上面的某一行推荐说:“你一定要试试这个‘孔雀毒’,亲测好喝!”

    卢云峰把五官挤在一起,做出一副苦瓜脸,“什么奇怪的饮料,我不要。”说着,他挥手召来服务生,要了一杯拿铁。服务生刚要走,又被他叫住:“给这位先生再来一杯‘孔雀胆’!”

    他们现在身处的这家咖啡厅在衡山路的众多店面中并不算显眼。老板很会做生意,白天这里被当成咖啡厅营业,而到了晚上,摇身一变就成了个酒吧。叶蓁蓁记得,第一次来这喝饮料就是云峰带自己来的。他还记得当时云峰言之凿凿,说自己一定会喜欢这里。为什么?回答说因为这个店的名字很符合他的文艺气质。问是什么名字?“白描”,英文是“linedrawings”。蓁蓁的确是一来就喜欢上了,但根本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这里是他卢云峰的推荐。

    蓁蓁和云峰是在一个圈内朋友组织的线下读书会上认识的。在同志圈子里,各种各样的线下活动并不少见,但大多数是桌游、密室、剧本杀之类的游戏,像这样的活动却不多。蓁蓁之所以注意到卢云峰,实在是因为他太扎眼了。他是活动中的积极分子,口才好,为人又开朗热情,见谁都能招呼几句,再加上俊朗的外形,这样的男生很难不被人注意到。果然,活动分组时,几乎所有人都想要和他分到一个小组去。起初蓁蓁在心里嘲笑这些人眼皮子真浅,见到个稍微顺眼点的男的,脸都不要地贴上去。他注意到一个长发齐耳,带着丁零当啷的首饰还化着浓妆的小伙子,时不时就拿他那对桃花眼偷偷瞄人家一眼。

    可是他没想到偏偏是自己和卢云峰分到了一个小组。云峰瞪大了眼睛一字一顿地阅读他胸牌上的潦草字迹:“叶—蓁—蓁,你这名字可真好听,还很有寓意。”

    蓁蓁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心想这个人真把自己当焦点了,无时无刻不在卖弄,于是他有些阴阳怪气地表示:愿闻其详。

    “不是有首诗吗,‘桃之夭夭.....蓁蓁其叶.......’什么的。”

    “是‘其叶蓁蓁’。”他不客气地纠正道,心想就这么两下子还好意思出来现眼。

    对方有点脸红,无所适从地抓了抓头,不好意思地笑了。蓁蓁也觉得第一次打交道就让人家下不来台的确有些失礼,于是他把话题扯开,“我爸取名字时偷懒,直接就把诗句最后的三个字拿来用了。所以好多人说我的名字很‘娘’。”

    “没有啊,我觉得很好听。”他眼睛亮起来,“那你爸爸一定很有学问。”

    于是他们从自己的名字又聊到了双方爸爸的名字,蓁蓁心想,这个人果然能扯。当他告诉云峰自己的爸爸叫“叶玹”的时候,对方的眼睛瞪得更大,随后他说:“那我猜你爷爷的名字里,肯定有‘文’字或者带有反文偏旁的字!”

    “你怎么知道?!”这一次轮到蓁蓁难以置信了。

    “因为《红楼梦》里贾宝玉他们家就是这么取名字的呀!”云峰抓住了展示才学的机会,因此滔滔不绝为地卖弄起来,最后他得出结论:“原来你们家是书香门第!”

    ......

    卢云峰把手在他眼前晃了又晃,对方回过神来。“发什么愣呢?你的‘孔雀胆’来了。”云峰从服务生手里接过饮料,不过并没有直接递给他,而是自己先喝了一大口,“诶!是挺好喝的!”

    “你怎么用我的吸管?!”蓁蓁在桌下轻轻给了他一脚。

    云峰贼贼地一笑,“亲都亲了还穷讲究什么?再不快点赶不上电影开头了。”一句玩笑话让蓁蓁的脸不受控制地迅速红了。

    到达电影院时,电影果然已经开始了,他们只好摸着黑一边抱歉一边挤过横七竖八的大腿小腿寻找座位。卢云峰小声埋怨他,说都怪他磨蹭,错过了片头。片头都是广告,你买票是来看广告的?难道你不知道很多时候广告比正片还好看?事实证明云峰是对的,这部长达3个小时号称为史诗级巨制的电影充其量算是一套制作精良的ppt,看着男女主角们再一次挥舞着荧光棒开始了星际旅游,他们俩终于还是没忍住酣然睡去。

    接下来的行程通常很常规:逛街、唱k、吃晚饭,都是一些好天气时大部分市民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蓁蓁这天却很开心,确切地说,每一次和云峰单独在一起时,不论做什么他都很开心。就像此刻,他们并肩朝着地铁站散步,一个在妙语连珠地点评着刚刚的餐馆有多难吃,另一个被逗得笑到上气不接下气。蓁蓁偷偷看一眼云峰的侧脸,他不得不承认那确实是一张无法让人轻易移开目光的脸。此时他表情夸张而生动,正恶毒地讽刺刚刚的酱油炒饭就像一盘点缀着胡萝卜和香菜的活性炭。蓁蓁好奇地想,这一切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这个人好看?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只要有他在身边,生活里那些平淡如水的小事——哪怕是一盘不好吃的酱油炒饭,也可以变得意义非凡?

    蓁蓁是在地铁开出去五站之后才猛然想起来,临别时到底还是忘记将云峰暂存在自己这里的信还给他了。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年纪轻轻就这么健忘!然后他赶紧掏出手机,可没想到对方的消息居然先一步浮出屏幕:“我的信封上忘记写收件人了,麻烦帮我写上:‘叶蓁蓁亲启’。”他愣住了,于此同时心里乱起来,原来这信封一开始就是打算送到自己手里的。

    蓁蓁虽然个性温和,但并不木讷,他和云峰以朋友的身份相处了好几个月,那层假借友谊之名的窗户纸越处越薄,可就是没人动动举手之劳把它捅破。他把信从背包里拿出来,不是很厚,手指上的汗把信封上的“分”字弄花了一点点。他反复告诉自己用不着紧张,写来写去不就是那么点儿事儿,可是撕信封的时候,他心里的鼓点还是敲得咚咚的。

    信的内容异常简单,用一手漂亮的钢笔行书写在一页纸上,一共40个字:

    枕梦惊睡起,清景见洛神。

    黛山藏灵秀,秋水匿瀚辰。

    兰桨非易乞,成药况难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