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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和人类打交道,就一直避开他。一开始他还不死心,等慢慢长大了也就忘了。然而韦恩家的产业越来越大,威廉韦恩总是请当时的名流来庄园参加舞会,借此提升自己的名望和人脉。我受不了那种嘈杂的环境,还有就是威廉把主意都打到蝙蝠洞来,想填了这里造别的建筑,进一步扩大韦恩庄园。”

    “我当时不喜欢这张脸,又更懒得换地方住。就变成人形,偷了衣服,想要潜入韦恩家的宴会好好和威廉‘谈一谈’。我并不想伤害他,好吧,其实就是给他灌输点念头而已。那场宴会卢卡斯有提到,但当时的情况比他描述得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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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时刚成立的美国的城市中,哥谭并不算什么大地方。诚然她发展得还不错,但在很多公共设施上仍旧过于落后。然而这不影响当地的上流社会夜夜笙歌,男人们沉浸在投资和国际新闻上,女人们则陶醉于男女之间的爱慕中不可自拔。

    当年的蝙蝠精对人类社会的规则是一点经验都没有,她不知道应该先给自己弄个身份,而是偷了衣服就急切地跑去宴会上,准备支开了仆人就对威廉韦恩施展催眠术,让他离自己栖身的蝙蝠洞远点。

    结局就是被挡在门口进都进不去。当然催眠看门的仆人也行,但狐蝠觉得自己好歹是一方大妖,做妖怪呢也是要脸面的。所以不屑于催眠仆人的狐蝠小姐决定爬树翻进去。

    呃,莉亚,话说你为什么觉得爬树翻墙会比催眠仆人更体面?

    不要问她为什么不变成原型飞进去。真是愚蠢的人类啊!变成人形简单,但难道你要这么小一只狐蝠叼着那么大一堆衣服飞翔吗?!

    也不要问她为什么会被困在树上下不来,毕竟她是蝙蝠精。蝙蝠会飞不假,你特么见过哪只蝙蝠能像猴子一样爬树吗?

    进退不得的狐蝠小姐好不容易做完了心理疏导,颤巍巍地对雕刻精美的窗台伸出了爪子,一抬头却看见个英俊的年轻男人惊讶地盯着她看,然后恍然大悟般,绅士地向她伸出了手。

    当时狐蝠小姐面临一个分外艰巨的选择:我是要维护大妖的形象而一巴掌拍死这个愚蠢的人类呢?还是屈尊降贵地先爬到那边窗台上,再一巴掌拍死这个倒霉人类呢?

    真是好难选有没有?

    最终狐蝠小姐选择让青年帮助她,刚站稳的大妖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就抬眼瞪他,很有立刻过河拆桥的架势。

    “我是卢卡斯韦恩,我能有幸知道这位迷人的小姐怎么称呼?”不是卢卡斯太轻佻,而是当时那里的上层人就这么说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