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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魔界开饭馆 临光 1037 字 6个月前

    第二天为了赶集,陆驰又起了个大早,将所有的蝗虫炸好,把给黄老三的那份单独留开。

    然后陆驰又准备了一块木板,上面写着“免费品尝,一块一斤”,这才挑着炸蝗虫朝着汐水镇走去,这次他带的比上次多,足足有六十多斤,背篓装不下,所以换成了箩筐装,用扁担挑着。

    尽管陆驰出门的时候天还不怎么亮,但等他到了汐水镇的集市上时,魔已经很多了,也没有剩下什么好档口。

    陆驰先是去杂货店老板那里花三块魔星币买了一大叠牛皮纸和一瓶浆糊,然后找了个集市边缘靠近大路的地方,将自己的箩筐摆好,再把招牌木板靠在箩筐前,这个摊子就算是支起来了。

    相比旁边其他的摊主,陆驰有些咸鱼,既不揽客也不吆喝,只是默默糊着牛皮纸包装袋,等有魔驻足观望时才开口请对方品尝一下,好在大集上的魔够多,一上午的时间,他也卖出去了五十多斤,收获了五十二块魔星币。

    上午的客户当中,还有两个是陆驰的回头客,其中一个上次就买过,另外一个上次尝了但是没买,大概回去后越想这个味道越是馋得厉害,今天一次性就买了十斤。

    临近中午时分,集市上的魔已经少了许多,陆驰也收了摊,他自己也逛了一下集市,还买了点东西,包括一套衣服一双鞋,外加一些厨房用品,一共花了二十一块魔星币,于是陆驰本来已经接近的小目标又往后劈了个叉。

    就是陆驰的身材相对于这里的成年魔来说太娇小了,所以衣服和鞋子他只能买幼崽款的。

    回去的时候,陆驰还顺便去了趟杂货店老板那里,早上陆驰去买牛皮纸的时候他正在忙,便让陆驰给他留点炸蝗虫,刚好陆驰还剩下十来斤炸蝗虫。

    杂货店老板买了五斤,但是没给陆驰钱,反而让陆驰倒给他几块,因为陆驰在他这里买了几个木盆,从大到小都有,用来装菜洗脸洗脚都甚好。

    回去的路上,陆驰脚步轻快,挑着今天买的东西和剩下的几斤炸蝗虫,兜里揣着他的全部家当五十块魔星币,陆驰第一次在魔界有了踏实的感觉。

    虽然距离他的小目标还有两个大劈叉。

    流经李河村的那条小河一路流到了汐水镇,回李河村的路上也会经过一段河边,陆驰有些口渴,便去河边捧了些水喝。

    不要跟他说河水不干净有寄生虫什么的,笑死,这种常识谁都知道,但也根本没有讲究的条件啊。

    现在的天气还不冷,陆驰这几天都没机会洗个澡,要不是周围的魔身上异味比自己大多了,陆驰早就不好意思了。

    眼下见周围没有别的魔,陆驰只犹豫了一秒就脱了外套,只穿着内裤跳进了河里,他给自己洗了个冷水澡,还顺便把脏衣服给搓洗了,打算待会儿直接换上新买的衣服。

    这是在户外,陆驰一个大男人,倒不怕被人看了,但问题是这里是魔界,还是母系文明结构的汐水镇,陆驰还记得上次那个杂技团里跳舞的长尾魔被长牙魔集体调戏的事,他不想遭遇同样的尴尬,所以一边洗还一边警惕地注意着周围的情况。